晨财经|财务造假水落石出!泰永长征二股东拟被罚50万元背后:其子公司被查实11处造假、虚增利润3亿多元( 二 )


四、2017年11月 , 长园和鹰全资子公司和鹰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鹰国际)与柬埔寨客户DASXINGGARMENT签订吊挂产品销售合同(编号:0TK-KH-20171116) , 合同金额93万美元 。 在该批货物一直未发货的情况下 , 和鹰国际于2017年12月按照合同金额确认了收入 , 未结转销售成本 。 2018年3月双方协议解除该合同,DASXINGGARMENT一直未就该合同付款 。 长园和鹰以此虚增2017年度营业收入614.12万元,虚增2017年度利润总额614.12万元 。
五、2017年,长园和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鹰设备,系长园和鹰控股子公司上海欧泰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与南昌中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吊挂系统销售合同中约定 , 货交承运人后视为完成交付;在与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中约定,裁剪机等设备到货后试用期满未提出退货视为对方同意购买 。 经查,相关商品实际并未销售出库,但和鹰设备仍确认了收入 。 长园和鹰以此虚增2017年度营业收入15.64万元,虚增2017年度利润总额15.64万元 。
六、2017年,和鹰设备向13家国内客户销售裁床、铺布机、吊挂等产品,具体客户包括慈溪市曼嘉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倍成服装设备有限公司、勉县政力制衣有限公司、南通佰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象山天奇缝纫设备有限公司、普宁市百雁制衣有限公司、青岛丰菏制衣有限公司、山东梦楚服饰有限公司、汕头市南田实业有限公司、响水佰帛服饰有限公司、延津县榆林乡广鑫服装厂、枣阳时创服饰有限公司、开封市华洋服装有限公司 。 经查,在上述销售中,和鹰设备重复开具发票,继而重复确认收入 。 长园和鹰以此虚增2017年度营业收入287.51万元,虚增2017年度利润总额287.51万元 。
七、2017年 , 和鹰设备与阜新市福雅服装有限公司、丹阳市凯瑞宝纺织品有限公司、湖北比帆制衣有限公司、江苏国泰汉帛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旭昶制衣有限公司、武汉市依翎针织有限责任公司、耀邦织造(深圳)有限公司、广东长恒服装有限公司签订了9份销售合同 。 经查 , 对于上述合同中已开发票确认收入的产品 , 和鹰设备在2017年底编制财务报表时再次作为已发货但未开票项目调增收入 , 重复确认收入 。 长园和鹰以此虚增2017年度营业收入202.31万元 , 虚增2017年度利润总额202.31万元 。
【晨财经|财务造假水落石出!泰永长征二股东拟被罚50万元背后:其子公司被查实11处造假、虚增利润3亿多元】八、长园和鹰子公司上海和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鹰租赁)向和鹰设备购买吊挂产品和裁床设备 , 并为客户中霭万家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霭万家)提供相应的融资租赁服务 。 2017年8月至11月 , 和鹰租赁与中霭万家陆续签订21份《融资租赁合同》,每份合同均有高价、低价两个版本,21份高价版《融资租赁合同》总金额为10,043.20万元(其中和鹰租赁向和鹰设备采购设备成本共8,511.15万元 , 36个月融资租赁利息共1,532.05万元),而低价版《融资租赁合同》总金额仅为2,900.80万元 , 除价格外其余合同内容完全相同 。 长园和鹰依据高价版合同 , 按照合同全部商品已发货确认了2017年销售商品收入;但经查 , 和鹰租赁与中霭万家实际按照低价版合同结算支付 , 且合同约定商品并未全部发货 。 长园和鹰以此虚增2017年度营业收入5,259.17万元 , 虚增2017年度利润总额3,059.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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