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交警|#一盔一带#草笠不是安全头盔


2020年5月6日中午 , 205国道蕉城镇桂岭大道南路段 , 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车的碰撞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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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交警|#一盔一带#草笠不是安全头盔】

小车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事故发生的过程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 , 摩托车驾驶员有正确佩戴头盔 , 但是 , 乘坐人员却带的是草笠!没错 , 就是农村平时下地干活时戴的草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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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Law
1. 摩托车驾驶人违反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驾驶车辆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 , 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的规定 , 是导致本事故的主要过错 。
2. 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追究摩托车驾驶人的责任 。
草笠我们都知道 , 遮阳挡雨还凑合 , 如果发生事故 , 其对人体头部的保护作用可想而知 。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 而头盔是骑行过程中保护我们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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