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堰村土地流转的三种模式

土地流转是农业发展的趋势 , 土地的三权分置改革也是农业改革的趋势 。 邓州市的土地流转模式 , 孟楼模式的土地流转 , 虽有弊端和挫折 。 但是 , 土地流转的大方向是不会改变的 , 也不会停止的 。 只会不断地修改改革的政策和实践 。陈堰村早晚要探索土地的大面积流转和土地的三权分置改革 。 第一种模式是孟楼模式 , 根据政府的回复和反馈 , 孟楼模式处于挫败阶段 , 历史后遗症很多 。 陈堰村目前是无法按照孟楼模式来搞土地流转的 。孟楼模式的土地流转 , 如果能够在陈堰村尝试 , 对百姓对村集体是最有利的 。 政策资金多 , 土地租金高 , 也能壮大村集体的经济 。 百姓期望 , 但政府有苦衷 , 一会半会还是难以在陈堰村尝试 。抛开了政府主导的土地流转 , 只能求其次 , 有农民合作社主导或者村两委主导的土地流转 。 而目前的陈堰村两委 , 根本不具备开展土地流转的工作能力 。 甚至连配合农民合作社开展工作的能力都没有 。 陈堰村两委的失败是失去了信用 , 失去了大家的信心 。 与一个没有信用和普遍信心的村两委合作 , 只会连累自己和负面的影响 。 故陈堰村的发展建设 , 应该抛弃与陈堰村两委的合作 。 农民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 , 或者种植大户开展土地流转 。 与村两委井水不犯河水 。农民合作社主导的土地流转 , 从长远来说 , 应该把所有的土地经营权统一托管到合作社名下 , 合作社统一公开招标 , 谁出租金高谁种这些地 。 这些工作非常复杂 , 困难也非常多 。 也容易触犯原来租地大户们的利益 。 农民合作社有自知之明 , 这个方案目前来说是开展不了的 。 农民合作社不具备开展这个工作的能力 , 也不具备触犯原有利益格局的能力 。因此 , 陈堰村的土地流转只能采用第三种模式 。 维持原来的利益格局和租地格局 。 只能协助原来的种植大户们一户一片的土地流转与水利灌溉 。 这样小打小闹的土地流转做不大也做不强 , 因为目前种植大户们种植的土地最多也就几十亩 。如果这种土地流转模式熟悉成熟之后 , 在农民合作社具备开展工作能力的时候 , 可以向第二种模式转变 。 统一托管土地经营权 , 统一向种植大户公开招租 。 有能力的种植大户们可以种上千亩的土地 , 能力不足的种植小户们逐步退出种植这个行业 。土地流转 , 政府实施起来都非常难 , 仅仅靠你们合作社来开展工作 , 也是相当困难 。 因此 , 只能在维持原来的利益格局情况下 , 实现一户一片的土地连片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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