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鼠热点|关进看守所一年多,女子举报工厂污染被控“恶势力”

各地在认定"恶势力"时 , 既不能让真正的"恶势力"漏网 , 也决不能把"恶势力"当成一顶可以乱扣的"帽子" , 损害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
6月16日晚间 , 被诉一年多后 , 陕西女子李思侠终于获准取保候审 , 离开了她一直被关押的看守所 。 此前 , 她曾因发帖举报石料厂污染环境28次、组织村民设立限宽墩、在村委会选举中呼吁村民为特定人选投票等原因 , 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寻衅滋事罪 , 且与其他二人共同涉嫌恶势力犯罪 。
2019年6月13日 , 当地法院一审判决李思侠寻衅滋事罪成立 , 但并未按照检方指控将李思侠等人认定为恶势力犯罪 , 李思侠随即提起上诉 。 如今 , 二审尚未开庭 , 李思侠提前获准取保候审 , 意味着此案出现了新的转机 。 李思侠到底是不是所谓的"恶势力"?检方作出这样的定性 , 又是否有失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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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 , 此事能引发媒体关注 , 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李思侠对当地两家石料厂锲而不舍的举报 。 当然 , 检方在对李思侠提起诉讼时 , 除了指控其在举报中"夸大和诽谤" , 也提出了"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等其他指控 。 但是 , 即便把相关指控全都算上 , 这样的情节 , 也很难与"恶势力"搭得上边 。
在这种情况下 , 当地检方不仅强行将"恶势力"的名头与此案关联起来 , 还高调地将其宣传为当地首起"涉恶案典型" , 显然是冲动有余 , 谨慎不足——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对恶势力犯罪不予认定 , 正是这一判断的有力证明 。 毕竟 , 恶势力犯罪并非一般的共同犯罪 , 而是一种社会影响恶劣 , 带有明显暴力特征的有组织结伙犯罪 。 为此 , 各地在认定"恶势力"时还应力求精准 , 既不能让真正的"恶势力"成为漏网之鱼 , 也决不能把"恶势力"变成一顶可以随便乱扣的"帽子" , 影响司法工作的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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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恶势力犯罪的现实危害十分严重 , 国家对此一贯高度重视 。 近年来 , 从中央到地方 , 各级执法与司法机关都在大力开展"扫黑除恶"行动 。 在这一过程中 , 基层检察机构理应紧跟"扫黑除恶"行动的步伐 , 对地方上的恶势力精准甄别 , 对真正的恶势力实施有力打击 , 而不能借题发挥 , 拉大旗作虎皮 , 趁势滥用"恶势力"的名头 , 给普通案件添油加醋 。
毕竟 , 检察机构提起的每一次公诉 , 都要经受得住法律的考验和社会大众的审视 。 检方固然不可能在诉讼中"百战百胜" , 但也必须在提起诉讼前对案情有所考量 , 尽量提出务实的指控 。 一味夸大被告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 , 甚至为此不着边际地动用"恶势力"这个名头 , 不仅无益于案件本身 , 也会对"扫黑除恶"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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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思侠这起案件之中 , 起诉书中并未出现李思侠等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进行犯罪的情节 , 检方将其定性为恶势力犯罪 , 显然过于草率 , 也无法取得法庭的认可 。 因此 , 检方在审判之前的宣传越是高调 , 审判之后就越会被"打脸" 。 当下 , 李思侠获准取保候审 , 其寻衅滋事罪名在二审中是否依然能够成立 , 尚且要打上一个问号 , 早在一审中便已被法院否定的"恶势力犯罪"指控 , 自然更显荒唐 。 为此 , 当地检方还应从此事之中汲取教训 , 认真反思 , 在今后更加审慎地对待此类指控 , 从而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
【松鼠热点|关进看守所一年多,女子举报工厂污染被控“恶势力”】目前 , "扫黑除恶"工作依然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 , 要做好这项关键工作 , 避免出现"漏网"与"误伤" , 最重要的就是把法治理念贯穿始终 , 避免相关工作受到办案人员主观意图的影响 。 只有依法办案 , 才能让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成为立得住的"铁案" , 让真正的恶势力受到严厉的惩罚 , 同时避免普通犯罪者乃至无辜群众受到不必要的牵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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