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受贿1.2亿,一审判无期
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 , 被告人魏传忠先后利用担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及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工程招标及学会任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237344亿元 。2020年6月19日上午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原会长魏传忠受贿案 , 对被告人魏传忠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魏传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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