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男子喝了酒开车,还非要在交警眼前晃,结局令人舒适!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男子喝了酒开车 , 还非要在交警眼前晃 , 结局令人舒适!
俗话说“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 , 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却遇到了一个“明知山有虎 , 偏向虎山行”的人 , 不仅喝了酒开车 , 还非要在交警眼前晃 。
6月10日0点30分 , 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合阳勤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 , 称在交通街大润发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 接警后 , 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
正当民警处理完现场 , 协助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移时 , 一辆蓝色越野车从白云观街往交通街方向驶来 , 驾驶员将车停靠在事故现场 。
民警上前劝其离开 , 却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浑身酒气 , 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 检测结果为74mg/100ml ,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刘某|男子喝了酒开车,还非要在交警眼前晃,结局令人舒适!】刘某|男子喝了酒开车,还非要在交警眼前晃,结局令人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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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驾驶员刘某交代 , 当天晚上 , 他与朋友杨某、胡某在大润发好吃街里吃宵夜 , 期间喝了几瓶啤酒 。 凌晨0时40分 , 刘某驾车回家 , 当行驶到大润发路口时发现路口有事故发生 , 就停车看热闹 , 没想到“自投罗网”被民警查获 。
目前 , 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 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
交巡警在此提醒驾驶员朋友们:酒后驾车严重影响驾驶安全 , 要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 。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采访人员 石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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