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跨省倾倒医疗废物1150余吨 江苏一公司被判罚600万( 二 )


案发后 ,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 指控被告人章某设、江某等4人犯环境污染罪 , 共同承担垃圾应急处置费用339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4年10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5000元至30万元不等;对各被告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同时 , 判决各被告人在各自责任范围内赔偿264万元 。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偏轻 , 提出抗诉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 章某设、江某、王某刚对财产损失339万余元承担刑事责任 , 张某杰对财产损失101万余元承担刑事责任 , 4名被告人的刑期均有增加 。
二审期间 , 涉案垃圾已全部处置完毕 。
伐木烧炭污染空气
在滁州市南谯区西部山区 , 有一片20多万亩的人工麻栎林 , 这里的麻栎树采伐后主要用于烧制木炭 。因此 , 木炭产业成为当地的一个支柱型产业 。
2019年 ,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 , 当地村民烧制木炭的粗犷经营模式难以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 盗采树木导致水土流失 , 加工、高温煅烧树木产生的烟、气直接外排 , 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 且严重污染空气 , 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 周围居民反映强烈 。该问题也成为安徽省环保督察组对滁州市重点督察问题之一 。
为此 , 南谯区检察院开展了专项巡查活动 , 先后10多次对南谯区1007座木炭窑基本情况进行摸排 , 建立全区小炭窑专项监督问题清单 , 依法向市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 督促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对污染主体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 整改治理 , 并督促其向党委政府汇报 , 推动市区环委会召开联席会议 , 出台方案进行专项整治 。
该院持续跟进 , 督促343座木炭窑进行技术整改升级 , 配套烟雾回收设备 , 使炭窑烟雾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百分之百;关停并拆除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和居民区内未安装污染治理设备的木炭窑664座;引导村民组建新型木炭产业经营主体 , 发展森林旅游事业 , 新增就业岗位500多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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