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距离“红线”常常一步之遥,又一券商员工因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遭罚,违规因何屡禁难止( 二 )


2019年11月5日 , 证监会网站发布对恒泰证券张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经查 , 恒泰证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 , 存在以下问题: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 , 包括协助资金分配划转 , 协助“垫资开户”、规避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 , 协助放大两融授信额度等;将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
张超作为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员工 ,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今年4月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认定恒泰证券北京广安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刘宇清为不适当人选 。 经查 , 刘宇清在担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 , 存在违规为客户之间的融资以及出借证券账户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的违法行为 。
5月 , 涉嫌为客户提供账户并配资 , 恒泰证券接遭到监管处罚事先告知书 , 而这并非公司首次接到该类罚单 , 与此前处罚所不同的是 , 这一次从公司主体到包括公司副总及具体负责人 , 都接到了处罚 。
另外 , 去年恒泰证券还曾因庆汇租赁一期ABS违规而被辽宁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经查 , 恒泰证券作为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 , 未对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 即存在部分尽职调查过程未严格执行程序 , 部分访谈未制作访谈记录 , 尽职调查底稿访谈记录不完整 , 部分访谈仅有录音、未经被访谈人签字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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