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喜欢同性可以被接受,而喜欢小孩却不可以

哪里逻辑不通了?
同性恋之间,是两个对等的生命体
【为啥喜欢同性可以被接受,而喜欢小孩却不可以】 成年人跟孩子之间哪里对等了吗?
我且不说心理上不对等,就算生理上,我国定义为18岁成年,14岁以下为无责任人,14岁以下孩子,生理上发育完成了吗????
不是为同性恋发声或者支持,而是为平等,平权。
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人之间相互发生只要是不伤害和危及他人的事情,本来就不应该由其他人干涉,但儿童完全不同好吗?
这个逻辑不通的原因是根本就没有逻辑,这就是不应该出现的事情,这不完全不对等的两边。
如果你说师生恋或许还有的谈,起码是成人之间,只是影响到权力可能导致的失衡还有的谈
儿章免谈好吗
你不是恋童僻,但是我是呀
但我支持判处死刑,我是不会允许自己随意接近和接触小孩子特别是肉体的。
■网友的回复
同性恋为性取向。恋童癖是性欲倒错的一种。不可相同而论。DSM-5中对恋童癖的定义为:“持续的,强烈的对青春期前(13岁以下)儿童的性幻想、性唤起、性行为” 具体还可分exclusive,non-exclusive等等类别。 儿童长大就自动失去了对恋童癖的性吸引力。当一个人并非恋童癖时,此人可以爱上孩童。但其不应当将这份爱告知孩童,更不应当增加与孩童的接触。孩童缺乏认知能力,对社会的接触有限,这样会严重影响到孩童的人格塑造,并阻碍其对社会的了解。就算此人宣称自己并非恋童癖,但当下社会共识恋童癖是一种性欲倒错,当其的恋爱对象并非成长到脱离儿童的范畴时,无法自证自己并非恋童癖。但如果此人在孩童进入青春期后,以各种理由宣称已经不爱此孩童。那么无论其是否的确是恋童癖,此人都将被怀疑为恋童癖。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 Library :http://t.cn/RmUEwG8恋童癖,病因学,诊断与疗法 Pedophilia. Etiology, diagnostics and therapy : http://t.cn/RmUEwGE恋童是一种性向吗?Is Pedophilia a Sexual Orientation?: http://t.cn/RmUEwqi
■网友的回复
题主要不要看看张木易对Miki产生了多少负面影响的报道?虽然张木易不是恋童癖,自称没有与miki有性关系。但他已经对miki的社会观念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相关报道您可以去看看。这样真的不值得提倡。
■网友的回复
谢邀。
提问“为什么喜欢同性可以被接受,而喜欢小孩却不可以?”是不成立的。
题主自己的提问也含糊其词,一方面先声明讨论的“不是恋童癖”,一方面认为“现在社会对恋童癖的态度,像极了当年对同性恋的态度,都觉得这是病。”——题主是想讨论喜欢孩子的状况,还是要讨论恋童癖?
1. “不是恋童癖,恰巧喜欢的人是个小孩”,这个是否能定义成“恋童癖”?没有数量就不能算癖。就看你恰巧喜欢的是小孩的状况是多少,例如你喜欢的10个人里面,有8个是小孩,那似乎可以定义成“癖”了。
2. 如果只是偶尔的,某次喜欢一个人,恰好是小孩。自然不能算恋童癖。但触碰别的伦理问题。这个也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一个13岁孩子的喜欢一个8岁的孩子,这个最多算早恋。如果一个40岁的人喜欢一个8岁的孩子,如果只是喜欢,也没有什么接受不接受一说。除非你跟这孩子谈恋爱和发生关系。那就触碰法律了,而不是公众接不接受的问题。一个未成年孩子没有自主民事能力,你跟这孩子谈恋爱,发生性行为,是违法。
公众为什么要接受违法行为?
如果这个人等到孩子18岁,Ta自己50岁。他们在一起,公众不会不接受啊。比同性恋婚姻的接受度高多了。例如杨振宁82岁娶28岁翁帆,那是佳话。
公众不能接受的,不是“喜欢孩子”,不是老少恋,而是“恋童癖”,“性侵儿童”。
所以题主的提问“为什么喜欢同性可以被接受,而喜欢小孩却不可以?”根本就不成立。
(还可以扩展讨论,孩子几岁才可以自主恋爱和发生性行为,这个也是有争议的。目前跟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行为都是违法的。这个法律合不合理?目前没有定论)
+++++++分割线++++++++
因此,为什么同性恋可以接受,恋童癖不可以接受,才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可讨论的问题。
恋童癖是“癖”,同性恋是“性倾向”。公众接受程度不一样很正常。
有空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网友的回复
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年龄跨度太大的话在面前这个世界发展阶段是在伦理方面有问题的而且最重要的 恋童癖是变态啊,脱出了正常的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发展。是年长的一方单方面对年幼的心理身体各方面发展不足的情况下的一方进行单方面的病态情感输出和性行为强行输出的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这种行为都无法让任何拥有思想的生物认可的吧
为啥喜欢同性可以被接受,而喜欢小孩却不可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