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怎么样上诉的为啥总觉得上诉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题主问题描述中所有“上诉”均为表述错误,应为“起诉”,也就是日常所说的“告”,就是“告铁路局”、“告公司”、“告京东” 上诉是不满一审的判决、裁定而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原被告均可以提律师收费 但是法援不用付费
■网友的回复
搬运并整理了一下百科……上诉的概念: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上诉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一、首先是刑事案件,有资格的上诉人: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自诉案件是指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刑事案件,法院对此“不告不理”,比如侵占罪,重婚罪等,其中提起这些案件的当事人是自诉人)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二、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三、回答题主问“因为补票上诉铁路局的,因为食品问题就上诉公司的”,这样的说法不是上诉而是诉讼。。前者是行政诉讼,后者是民事诉讼。上诉是针对一审判决而提出二审,我国上诉的原则是全面审查原则(二审法院要对提出上诉的一审案件全面审查)和上诉不加刑原则(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律师是免费的吗?——查了一下如果要律师的话一般还要再签合同什么样的事件都可以受理吗——受理指诉讼的话,这个看法条法规,指上诉的话,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些情况规定不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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