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新闻之家|上海闹市现挑担卖龟,市农委:如查获将追查源头,“有灵性”

来源:澎湃新闻
有商贩在上海闹市区多次贩卖龟类 。 6月9日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人员接到市民吴先生举报 , 在上海市陕西南路某路口 , 有人用扁担挑着一只乌龟售卖 。 此前的6月2日、3日 , 吴先生称在同一地点看到了这一幕 , 每次的小贩都不一样 , 但售卖的方式相同 。 在6月3日 , 吴先生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次日收到回复称 , 经查看该龟是花龟 , 花龟属于CITES附录3物种 , 出售花龟必须持有经营利用许可证 。 现场没有发生买卖行为 , 经执法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后 , 当事人已主动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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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 。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吴先生称 , 两个小贩分别称自己售卖的是“草龟”和“山龟” , 其中一小贩称 , 这个“草龟”吃小鱼小虾 , 很有灵性 , 是在上海抓的野生龟 , 善良不咬人 , 如果是吃的话一万块钱也不卖 。 但小贩对该龟的报价是1000元 。 吴先生认为 , 在售的龟不是小贩所称的龟 , 而是更便宜的龟 , 小贩还存在以次充好、诈骗的可能性 。 因现在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 , 吴先生认为 , 此处人来人往 , 路人侧目、拍照、询问 , 影响较坏 , 而且不少龟类都是禁止售卖的保护动物 。
6月4日 , 上海市农委通过邮件形式回复吴先生:“6月3日上午10时30分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七大队赶赴现场 , 发现有一人在路边用扁担吊着1只龟 , 经查看该龟是花龟 , 对此情况 , 执法人员向其宣传说明如下:花龟属于CITES附录3物种 , 其野外种群核准为国内二级保护动物进行管理 , 出售花龟必须持有经营利用许可证 ,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 如因科学研究、公众展示展演、人工繁育等特殊情况 , 必须办理相关证件 。 现场没有发生买卖行为 , 且当事人保证以后不会再有此类行为 , 经执法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后已主动离开 。 ”
上海市农委还对吴先生表示:“我们在现场经询问调查 , 当事人准备贩卖但还没有出售 , 故本次执法以教育为主 , 执法人员向其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 让其将龟自行带回妥善处置 , 不得再次尝试出售 , 并告知如果再次查获到有贩卖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 当事人表示接受批评也保证不再贩卖并会妥善安置好 。 ”吴先生也没想到 , 自己在6月9日再次在同一时间和地点看到了卖龟的小贩 , 于是他再次将这一情况反映至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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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新闻之家|上海闹市现挑担卖龟,市农委:如查获将追查源头,“有灵性”】贩卖的乌龟6月10日上午 , 上海市农委执法大队再次来到同一地点附近调查摸排 , 未再发现卖龟的小贩 。 针对此事 , 6月10日下午 , 上海市农委回应澎湃新闻采访人员:“如果所卖的是保护物种的龟类 , 必须具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资质才可进行销售 , 擅自售卖涉嫌违法违规 , 其中水生龟类由我委处理 , 陆生龟类由市林业部门管理(具体可咨询市绿化市容局);如售卖的是非保护物种的普通龟类(如巴西龟等) , 市民可以买卖 。 但销售者其行为可能涉及无证经营 , 由工商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 ”上海市农委相关工作人员对采访人员表示 , 上海本地有人工养殖的花龟 , 主要用于观赏 , 但养殖规模不大 。 上海临近省市养殖的花龟数量很多 , 目前上海市场上不少龟都是从外地过来的 。 人工养殖的花龟经过许可可以售卖 , 但仅限于用于养殖观赏 。 上述工作人员还称 ,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要求 , 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 同时将非法销售野生动物行为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 绿化市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网信、邮政、铁路、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监管 。 目前不清楚小贩手中花龟的来源 , 接下来如果能在现场查获 , 将追查该龟的源头 。 如果源头不合法 , 将联系相关部门对源头进行查处 , 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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