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泉高速交警|【曝光台】之驾车不系安全带


2020年4月 , 根据公安部 要求 ,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国各地开展 。 行动期间 , 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 , 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 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 自“一盔一带”活动开展以来 , 白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响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 积极宣传引导驾驶员骑车戴好头盔 , 驾车系好安全带 。
一、2020年5月20日20时14分许,车牌号为宁A***W8号小型轿车沿G6京藏高速由西向东行驶至1434km+100m处时 , 因该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 ,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响泉高速交警|【曝光台】之驾车不系安全带
本文插图
【响泉高速交警|【曝光台】之驾车不系安全带】

二、2020年5月25日18时08分许 , 车牌号为宁A***Y8号小型轿车沿G6京藏高速由西向东行驶至1473km+100m处时 , 该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 ,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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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泉高速交警温馨提示:
据统计 ,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因体积小、车辆结构质量相比大车较为薄弱 , 易发生人员伤亡类交通事故 , 其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 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 。 响泉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 ,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 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 , 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 , 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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