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科峰|骗取银行资金44亿,违法所得超11亿!杭州80后副行长被判无期徒刑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骗取银行资金44亿 , 违法所得超11亿!杭州80后副行长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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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人员 陈一良 李永华 | 杭州报道
随着一纸裁判书的公告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简称“民泰银行瓜沥小微支行”)80后副行长倪科峰通过使用伪造银行基础材料、私刻银行印章骗取银行巨额资金的惊天大案尘埃落定 。 2020年5月27日 , 裁判文书网公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倪科峰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简称“判决书”) , 法院判决被告人倪科峰犯票据诈骗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骗取贷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与此前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并罚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倪科峰|骗取银行资金44亿,违法所得超11亿!杭州80后副行长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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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人员 陈一良
早在2018年8月8日 , 倪科峰就曾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而这一次的刑事判决主要依据的犯罪事实是: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 , 倪科峰伙同他人 , 使用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使用其他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 , 并用伪造的银行业务文件与公章通过背书对汇票进行变造 , 利用民泰银行瓜沥小微支行名义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并转让 , 骗取后手银行票据贴现款共计高达44亿元 , 造成实际损失25亿元 , 倪科峰违法所得高达11亿余元 。
公开信息显示 , 倪科峰 , 男 , 1981年10月出生 , 浙江省杭州市人 , 大专文化程度 , 民泰银行瓜沥小微支行原副行长(主持工作) 。
票据诈骗:骗取汇票贴现款偿还巨额高利贷
时间回到2013年 , 彼时的倪科峰可谓春风得意 。
2013年7月17日 , 32岁的倪科峰被任命为民泰银行瓜沥小微支行副行长 , 并担任支行法定代表人 。 此前不久 , 浙江银监局还核准了他的民泰银行瓜沥小微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
然而 , 更高的职级和权限 , 却最终让这位暗中从事民间高利借贷活动的银行人走上了人生的歧路 。
从2013年7月开始担任支行负责人到2015年3月遭撤职 , 倪科峰在民泰银行瓜沥小微支行任职时间仅21个月 。
2012年至2014年 , 倪科峰因从事民间高利借贷 , 陆续借款给朋友8000余万元做资金转贴生意 , 后因资金无法回笼产生巨大资金缺口 。 至2014年8月左右 , 因出借的款项无法收回 , 倪科峰已背负数千万元债务 。
为了实现归还债务等目的 , 倪科峰铤而走险 。
判决书显示 , 2015年1月和同年8月 , 倪科峰伙同洪某良、鲁某等人 , 使用自己控制的无实际经营的公司虚构贸易 , 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 , 再使用伪造的民泰银行瓜沥小微支行虚假业务材料、业务印章 , 以民泰银行瓜沥小微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 , 骗取银行资金13.63亿余元 , 造成经济损失9.42亿余元 , 其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 。
2015年1月 , 倪科峰等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杭州锦瑞传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锦瑞传”)作为付款人、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收款人 , 签发无真实贸易、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4张 , 金额共计3亿元 。
此后 , 倪科峰再利用其民泰银行瓜沥小微支行负责人身份 , 使用伪造的业务材料、票据业务用章 , 以民泰银行瓜沥小微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常州支行等后手银行 , 骗取贴现款2.91亿余元 。
上述贴现款除支付给相关中介人员好处费6000余万元外 , 被倪科峰实际使用2.3亿余元 , 倪科峰则将资金主要用于归还高利贷等 。 2015年7月 , 倪科峰资金不足 , 无法兑付到期汇票 , 遂通过鲁某借得2亿元用于兑付该3亿元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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