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狗肉正式禁食!可食用动物名单发布( 四 )


答:农业农村部一直高度重视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 近年来 , 我们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 , 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 , 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 。下一步 , 我们将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在《目录》所列范围内规范开展饲养经营活动 。推进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 , 制定实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 , 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 总结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模式 , 发挥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 , 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和饲养管理水平 。强化畜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 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 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 提升动物防疫条件 , 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产地检疫申报、突发疫情处置等责任 , 鼓励和支持创建无疫小区 , 提升区域防控能力 。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支持力度 , 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发展 , 完善相关标准体系 , 培育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 。
Q
狗是大家熟悉的家养动物 , 为什么这次没有列入《目录》?
答:《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 , 有关“狗是否列入《目录》”的意见中 , 大多数赞成狗不列入《目录》 。狗的驯化历史悠久 , 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 , 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 , 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 。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 , 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 , 如韩国《畜产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 。还应看到 , 随着时代进步 , 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 , 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 。《目录》属于正面清单 , 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 , 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 , 并不意味着不能养 。对于狗的管理 , 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 , 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 。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 , 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 ,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 实现规范管理 。
Q
问:《目录》中的畜禽和我们在野外见到的野生动物有哪些区别?一些驯养的野生动物没有列入《目录》 , 请问有什么具体考虑?
答:《目录》所列畜禽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 。众所周知 , 家畜家禽是由野生动物驯化而来的 , 其遗传结构和生物学特性与野生动物相比 , 通常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本质的变化:一是克服野性 , 适合群养饲养;二是克服季节性发情的习性 , 可常年繁殖;三是遗传性能稳定 , 有一定的种群规模 , 能够不依赖于野生种群而独立繁衍;四是有成熟的品种 , 生产性能、经济性能显著提高 。
自然界的哺乳纲动物多达5400多种、鸟纲动物9800多种 , 绝大部分是野生动物 。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 , 部分地方和养殖户建议将一些在养野生动物列入《目录》 , 由于这些在养野生动物 , 有的人工饲养时间不长 , 有的种源需要从野外采集、与野生种群难以区别 , 有的公共卫生风险不清 , 有的不属于哺乳纲、鸟纲范围 , 均不具备家畜家禽的标准和条件 , 不宜列入《目录》 , 继续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管理 。
Q
问: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 还有一些建议将黑斑蛙、棘胸蛙、林蛙、虎纹蛙等蛙类列入《目录》 , 请问下一步蛙类管理有什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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