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治|检调对接化纠纷,古稀老人互殴致伤


社会与法治|检调对接化纠纷,古稀老人互殴致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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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法治|检调对接化纠纷,古稀老人互殴致伤】2020年5月14日下午 , 两名年逾古稀的老人在家属的搀扶和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的陪伴下 , 颤颤巍巍地走进马尾区调解中心 。
这是怎么回事呢?回顾一下案发过程 。
2020年4月23日 , 马尾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到了一件看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 。 两个老人因琐事发生争吵 , 随后引发肢体冲突致被害人肋骨和鼻梁骨骨折 , 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 。 对于这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故意伤害案件 , 双方没有达成赔偿 , 社会矛盾依然存在 , 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提起公诉合乎法情 。 但是承办检察官兰燕却陷入了纠结 ,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经71岁了 , 而被害人唐某某更是79岁的高龄 。
究竟是什么矛盾 , 让这两名老者大打出手呢?
原来 , 陈某某和唐某某都在马尾区的某庙内值班 , 二人互相轮班 , 并一起住在某沙场后面的值班室内 。 作为“夕阳红”的老友 , 本应是相处和谐、互相帮助 , 但二人却都是遇事就激动的“性情中人” , 常常因为一些琐事而争吵 , 二人矛盾日益加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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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4日下午 , 二人又因为椅子及椅子上的衣物摆放位置挪动问题发生争执 。 唐某某一招“掏阴术”让陈某某暴起 , 用拳头击打唐某某面部鼻梁骨位置 , 致唐某某鼻梁骨骨折(经鉴定为轻微伤) 。 后两人在继续拉扯的过程中 , 致唐某某两次倒地 , 均为背部先着地 , 引发左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
释法说理司法有“温度”
在了解到本案故意伤害的缘由以及两名当事人的年龄之后 , 兰燕检察官并不急于审结案件 , 而是积极同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他们的家属沟通 , 了解双方发生矛盾的深层次原因和是否具有赔偿的意愿、被害人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等 , 动之以情 , 晓之以理 。 经过多次做工作说服协调 , 双方均表示愿意进行调解并对赔偿金额达成初步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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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 马尾区检察院迅速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办理该案 。 5月14日下午 , 马尾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陪着陈某某和唐某某到区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工作 。 在检察官们和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 , 陈某某和唐某某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 在表示“羞愧”的同时更表示了“歉意” 。 陈某某向唐某某赔偿人民币45000元 , 唐某某出具了谅解书 。 两名老者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 并承诺以后互相照顾、珍惜共同相处的时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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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主动投案 , 犯罪情节轻微 , 且陈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 双方已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并全额交付赔偿款 。 陈某某取得唐某某的谅解 , 对其作不起诉可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 2020年5月20日 , 马尾区检察院已依法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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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司法”是近年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重点推出的一项检察业务工作品牌 , 心怀善念、心系人民 ,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到具体的司法办案中 ,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善良”、庄严法律的“温度”、检察官的“柔情” , 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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