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字决定,民心所向!千字决定,民心所向!(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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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关系
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决定的出台让安全不再“休眠”,体现着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切 。
第一个关系:决定与“23条”的关系
香港基本法第2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
“23条”规定了香港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七类行为,本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磅举措,却被别有用心之人污名化、妖魔化,所以一直处于“搁置”的状态 。
“修例风波”以来,在“港独”“黑暴”冲击下,打砸抢烧屡见不鲜,市民被任意“私了” 。香港之痛,就是没有国家安全立法下,反对派肆意“揽炒”的恶果 。
事实是最好的回答,在香港目前形势下,必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所以这个决定应运而生 。但它的出现既没有修改基本法,也没有取代或废除基本法第23条规定 。两者并不冲突,香港仍有尽早完成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立法责任 。
第二个关系:制定与实施的关系
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
千字决定,民心所向!千字决定,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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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香港地区的安全负有最大责任,当仁不让唱主角 。最终的公布实施操作者是港府,受益者是香港市民:在国家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的情况下,香港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民主才会得到更好保障 。
第三个关系:中央事权和香港立法的关系
【千字决定,民心所向!千字决定,民心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
而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
没有任何国家允许在其本国领土从事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国家安全更是国防和外交都要涉及的根本事项,所以国家安全立法由全国人大做出决定理所应当、无可厚非 。
这是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在保护香港社会“绝大多数”的同时,严厉打击那些肆意妄为的“极少数”,是法治正义的体现 。
第四个关系:立法与执行的关系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
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顶级职能部门同时出手,决心态势可见一斑 。
千字决定,民心所向!千字决定,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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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缺口,相关立法既有必要性,也有紧迫性 。立法打击的是极少数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保护的是绝大多数市民的生命财产、基本权利和自由 。”决定通过后,林郑月娥给全港市民发了这么一封信 。
香港时局不稳、黑暴横行的当下,国家安全立法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极少数人是高悬利剑,对香港广大居民是制度保障 。
最后一个问题,何时施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1个字简单明了,透露出一个重磅信号: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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