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墓地问题有解了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 70年后要续费 。 房子还好 , 因为房子到70年就倒了 , 报废了 。 但是 , 墓地呢?70年后怎么办?续费?总觉得不妥 。 现在 , 我突然发现 , 其实问题有望得到妥当的解决 。 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 , 就不存在70年续费的说法 。 只要允许农村集体的土地开发为墓地 , 一次性卖断 , 一次性缴费 , 就可以解决万年之忧!把遥远的山村的荒凉的土地利用起来 , 时机到了 。 选择交通便利 , 风水好的山区 , 开发为宝地 , 可以摆脱70年续费的困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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