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跑团|扬州首例!宝应法庭上作虚假陈述,结果……( 二 )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 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 , 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 , 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 , 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庭是解决矛盾、平复纠纷之地
容不得任何谎言!
诉讼参与人都应当按照实施情况
如实陈述相关内容
任何作虚假陈述、违反诚信的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宝应跑团|扬州首例!宝应法庭上作虚假陈述,结果……】来源:宝应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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