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说说扯犊子的“刑责年龄”

中国的法律越来越“接鬼” , 对普通老百姓造成的伤害和不便也越来越大了;就拿这个所谓劳什子“刑责年龄”来说 , 基本上就是在扯几把蛋!在这个事上 , 我们中国人的老祖宗是怎么说的?老祖宗说的第一句话 , 叫做“从小看大 , 三岁看老” , 老祖宗说的第二句话 , 叫做“从小偷针 , 长大偷金” , 说明一个人从小就经常干坏事 , 长大后也好不到哪儿去;更别说从小就干那些“杀人放火”之类应负刑责的事了 , 这种人长大后基本上都会成为重罪犯;对社会而言 , 绝对是多害少利;所以所有故意的恶性的犯罪 , 绝对应该不分年龄大小“同罪同刑”!(过失犯罪不在此列)如果从“防患于未然”、“有效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角度来考虑 , 应该像农民种庄稼经常“间苗”那样 , 对那些年龄小的“累犯、重犯”趁早“了断”才是正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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