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剑锋|广东男子刺伤多名围殴者获刑三年十个月 检方:“围殴者”不构成聚众斗殴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广东男子刺伤多名围殴者获刑三年十个月 检方:“围殴者”不构成聚众斗殴
2018年6月 , 广东省惠东县港口镇街头发生一起冲突 。 时年46岁的男子郑剑锋遭多人围殴后 , 拿剪刀刺向围殴者 , 致对方2人重伤 , 3人轻微伤 , 郑剑锋轻微伤 。 事后 , 双方均被逮捕、分别移交起诉 。 郑剑锋被控犯故意伤害罪 , 另一方欧文伟等6人被控犯聚众斗殴罪 。
2020年4月26日 , 郑剑锋被判故意伤害罪 , 获刑三年十个月 。 同日 , 惠东县法院准许惠东县检察院撤销对欧文伟等6人的起诉 。 此前报道>>>广东男子刺伤多名围殴者被判三年余 法院:主动挑事 非正当防卫
5月26日 ,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对欧文伟、欧建槟等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 检方认为 , 欧文伟等6人聚众斗殴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 。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对欧文伟、欧建槟等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郑剑锋一方对此表示不服 。 5月28日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郑剑锋代理律师蓝天彬处获悉 , 今日上午 , 已向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刑事申诉状 , 请求对欧文伟等人提起公诉 。
检方:六人斗殴故意、纠集行为证据不足
据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 , 惠东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18年6月24日23时许 , 犯罪嫌疑人欧文伟因其家中隔壁冻库冷气声音太响 , 遂找该冻库所有人郑剑云协商 。 当晚在冻库附近协商时 , 犯罪嫌疑人欧文伟、欧建槟等人与郑剑云发生口角、撕扯 , 因欧文伟方人多 , 郑剑云逃走 。
郑剑云逃至现场附近一小巷内拾取木棍 , 继续返回欧文伟家附近争执 , 欧文伟遂持刀追赶郑剑云 , 郑剑云再次逃开 。 郑剑云逃回家中以后 , 再从家中取出菜刀 , 然后步行回欧文伟家附近 , 欧文伟、欧建升、杨荣兴等人遂持砍刀、棍子追打郑剑云 , 郑剑云未被打倒 , 再次逃跑 。
郑剑锋|广东男子刺伤多名围殴者获刑三年十个月 检方:“围殴者”不构成聚众斗殴
本文插图

郑剑锋|广东男子刺伤多名围殴者获刑三年十个月 检方:“围殴者”不构成聚众斗殴
本文插图

后郑剑云的哥哥郑剑锋骑摩托车到欧文伟家门口 , 欧文伟等人与郑剑锋发生斗殴 , 郑剑锋(另案处理)持剪刀捅伤欧文伟、欧建槟、黄秀强、杨荣兴、欧建升5人 , 郑剑锋亦被欧文伟等6人持砍刀、棍子及玻璃瓶等凶器殴打致伤 。
经鉴定 , 欧建槟、黄秀强两人伤势为重伤二级 , 欧文伟、杨荣兴、欧建升、郑剑锋伤势为轻微伤 。
郑剑锋家属称 , 郑剑锋当晚用的就是这样的剪刀
2019年1月 , 惠东县公安局以欧文伟、欧建槟、杨荣兴、黄秀强、钟成稳、欧建通6人涉嫌聚众斗殴罪 , 移送惠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
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 , 2020年5月26日 , 检察院认为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 , 依法对上述6人不起诉 , 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 , 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 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 直接向惠东县人民法院起诉 。
郑剑锋|广东男子刺伤多名围殴者获刑三年十个月 检方:“围殴者”不构成聚众斗殴
本文插图

惠东县检察院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惠东县检察院在同一天出具的不起诉理由说明书中指出 , 6名被不起诉人与郑剑锋斗殴故意的证据不足 , 被不起诉人一方在郑剑锋出现在现场之前已经报警 , 其跟郑剑锋没有约架 , 也不知道郑剑锋会到现场 , 在郑剑锋持械到场后 , 被不起诉人一方才对郑剑锋这一特定对象实施故意伤害行为 , 但郑剑锋只够成轻微伤 , 达不到故意伤害的立案追诉标准 。
检方还称 , 认定6名被不起诉人聚众行为证据不足 , 案内人钟某稳和黄秀强都是从亲戚朋友间得知情况后自行到欧文伟家里了解情况 , 纠集行为证据不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