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山东济南推求六大新措施开放落户 6月1日起实施

观点地产网讯:5月28日 , 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发布、解读了《济南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 。
《细则》指出 , 拟从求学、就业、居住、投亲、人才及其他等六方面放开济南落户限制 , 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
一是 , 按人才途径落户 , 取消中专学历人员参保限制、技术技能职级限制 。 其中 , “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型人员;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类专长型人才 。 ”上述人员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 , 可自愿选择在区(县)人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租赁住房处、就业地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落户 。
二是 , 按院校学生途径落户 , 并全面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 。 其中 , 驻济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学生 , 在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非驻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 在济南市、区(县)人才集体户落户 。
三是 , 按居住途径落户:其一是“在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人员 , 或近亲属拥有合法产权房屋(限申请人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 , 且该房屋上无户口)供其居住的人员 , 在产权房屋处落户 。 有使用权住房的 , 参照本款执行”;其二是“租赁居住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住房的人员(限申请人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 , 在租赁住房处或租赁住房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 。 ”
四是 , 按就业途径落户:按照“就业地或居住地落户”原则 , 录(聘)用、务工经商、创业等人员 , 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的 , 可自愿选择在单位集体户、租赁房屋处、就业地或居住地(租赁房屋地或借住地)的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落户 。
五是 , 按投靠途径落户 ,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间的投靠 。
六是 , 按其他情形落户 。 这是对按意愿落户政策提供的兜底落户途径 。 对通过上述途径仍存在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 , 可选择在现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
(责任编辑:徐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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