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广西百色3名“蛇头”因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被依法判刑

中新网百色5月22日电 (廖少专 王鹏宇)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百色边境管理支队5月21日对外通报一起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情况 , 王某腾等3名犯罪嫌疑人均因犯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靖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
2019年10月份 , 百色边境管理支队民警在开展工作中发现 , 以王某腾等人为首的团伙与境外“蛇头”相互勾联 , 组织外籍人员从中国靖西市龙邦镇护龙村叫必屯附近便道偷越国境 。
获悉线索后 , 民警立即展开深入调查 , 查明该团伙由王某腾等人协调班车、面包车等交通工具 , 将偷渡人员分批组织至广东、福建等地 , 团伙成员黄某强负责将偷越国境的外籍人员接送至工厂打工 , 外籍人员若有回国需求 , 则由团伙成员张某敏负责运送出境 , 3人从中谋取暴利 。
在充分固定证据链后 , 民警果断出击 , 在2019年12月16日至26日期间 , 将王某腾、黄某强、张某敏等人陆续抓获 , 并展开侦查 。 经查 , 该3名犯罪嫌疑人对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 后被靖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并以涉嫌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提起公诉 。
2020年5月20日 , 靖西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王某腾、黃某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张某敏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 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 依法判处王某腾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 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黄某强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 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张某敏有期徒刑刑11个月 , 并处罚金4000元 。
【法律广西百色3名“蛇头”因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被依法判刑】据了解 , 今年以来 , 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始终保持对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 先后查获非法入境人员134批922人 , 抓获组织运送者61人 , 并依法进行处罚 , 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 维护了边境地区安宁稳定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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