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最高法首次发布年度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二 )


探索环境资源公益诉讼
【基本案情】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经抽检 , 认定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汽车)自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1月20日进口到中国并在北京地区销售的全新胜达3.0车辆的排气污染数值排放超过京V标准的限值 , 并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提起本案诉讼 。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 ,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现代汽车已经停止在北京地区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全新胜达3.0车辆 , 已经通过技术改进等方式对所有在北京地区销售的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全新胜达3.0车辆进行维修并达排放标准 。 现代汽车向信托受托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付信托资金120万元 , 用于保护、修复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 , 支持环境公益事业;现代汽车就本案所涉及销售车辆不符合排放标准一事向社会公众致歉 , 并承诺支持环境公益事业等 。
【典型意义】 本案系全国首例将慈善信托机制引入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制度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 本案中 , 在人民法院主持下 , 双方达成调解 , 以公益诉讼赔偿金为信托财产 , 设立专项慈善信托 , 借助信托机构的资金管理经验 ,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赔偿金的资金效用 。 人民法院对该项信托设立由公益组织代表、环境专家、法学专家组成的信托决策委员会 , 作为信托监察人 , 是对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有益探索 。
本报北京5月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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