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晒工牌、打卡、写周报,明星入职企业“打工”图的啥?( 二 )


除就职方式外 , 明星们的收入待遇也是网友们热议的话题 。 互联网资讯博主卢诗翰在评价欧阳娜娜入职阿里的现象时 , 提及网传“阿里给欧阳娜娜P8职级(相当于高级专家)” , 而许多网友对此产生质疑 。 他表示 , 在明星入职时 , 企业需更加谨慎对待明星的待遇问题:“欲戴王冠 , 必承其重 。 当影响力越来越大 , 业务越来越渗透进大家生活时 , 你的价值观和标准 , 也无意间成为了大家的价值观和标准 , 你必须好好维护它了 。 ”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 有知情人士爆料 , 欧阳娜娜的入职并没有外界传说的百万年薪 , 而是0元入职 , 准确的职位是淘宝新势力周“造型合伙人” 。
另一方面 , 部分企业在吸纳明星、艺人入职时 , 也见证了自身在文娱方面的持续布局 。 以阿里巴巴为例 , 高晓松曾作为阿里最早的一批明星员工 , 以“矮大紧”的花名担任阿里音乐董事长 , 彼时一同进入阿里音乐的还有何炅和宋柯 。 据悉 , 高晓松在2016年便已卸任阿里音乐董事长 , 并于2019年退出阿里音乐法定代表人的行列 , 然而本人表示“没有离开阿里” 。
中新经纬晒工牌、打卡、写周报,明星入职企业“打工”图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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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微博
2017年 , 高晓松为马云、王菲作曲与制作的《风清扬》在虾米音乐首发 , 迅速抢占各大热搜榜;今年2月 , 阿里影业参与投资的《绿皮书》获得了奥斯卡5项提名 , 高晓松代表阿里影业出席颁奖典礼;近几年 , 高晓松还时常通过微博“在线营业” , 为阿里文娱进行宣传 。
近年来 , 除刘涛与欧阳娜娜外 , 雷佳音、何炅、王嘉尔等明星也曾先后入职阿里 。 业内有分析称 , 阿里本身入局文娱行业 , 在转化流量、运营影视等方面对艺人有所助益 , 而艺人自带的关注度与公司互惠互利 , 这也是互联网公司“偏爱”明星“职员”的主要原因 。
业内:引流无可厚非 , 自身业务仍是基础
明星做广告、给品牌代言的事例屡见不鲜 , 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约束着代言行为 。
2015年9月之后 , 新《广告法》执行 , 对明星代言做了严格规定 。 据《广告法》 ,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将负有连带责任:“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 , 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 , 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 , 新《广告法》的出台 , 对于爱惜自己名誉 , 守法意识较强的代言人而言 , 其背书能力会进一步加强 , 商业价值也会随之提升 。 反之 , 对于那些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代言人而言 , 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谭浩俊评论刘涛入职阿里时称 , 刘涛作为演员拥有一定市场影响力 , 此次“入职”可被视为为双方的一次合作 。 然而他认为 , 刘涛正式入职的概率微乎其微 , 对阿里巴巴和刘涛来说 , 是聘用和被聘用的关系 , 并且是暂时聘用 。
对于部分企业可能涉及“入职式代言”的现象 , 有业内观点表示 , 随着互联网发展渐成多元化与垂直化 , 为了竞争、争夺更多的客户和场景流量 , 采取一些博眼球吸引人气的方式无可厚非 , 但是企业的持续化发展 , 仍要靠自身业务的经营和产品力 。
孟博认为 , 明星入职企业或为新《广告法》下所衍生出的一种新型合作模式 , 不排除是明星与企业为降低代言风险而采取的举措 。 “无论具体方式如何 , 企业和代言人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 , 把控好产品质量 , 都要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否则依然绕不开法律的制裁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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