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警车送餐:如此“人性化执法”,值得提倡吗

——交警开警车送餐:如此“人性化执法” , 有待商榷前不久 , 温州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设卡检查时 , 查获一外卖小哥违规驾驶摩托车 。 民警发现该摩托车系套牌车辆 , 没有任何合法手续 , 且该外卖小哥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证 , 涉嫌无证驾驶 。 考虑到外卖小哥还有3份外卖要送 , 于是 , 交警安排警车 , 陪同外卖小哥一起将这3份外卖送到客户手中 。 (新浪新闻5月26日)交警开警车送餐:如此“人性化执法”,值得提倡吗
在疫后复工复产的背景下 , 这样的执法让人感到很温馨 , 既要让这位辛苦的外卖小哥受到违法后的应有教育 , 又使他的3份外卖按时送达 。 应当说 , 这位民警的执法让人感到了人与人之间更多的理解与关照 。但此事的焦点并不在于先让外卖小哥送餐而后再予以处罚 , 而在于“交警开警车送餐” 这个关键点位上 。 警车的用途众所周知 , 那是特别属性下的特殊装备 , 它的用途在于应对随时可能突发的公共安全事件 , 除非在极特别情况下或不可替代的情况下方可动用警车送餐 , 但这必须是紧急情况之下 。 交警开警车送餐:如此“人性化执法”,值得提倡吗
而外卖小哥送餐虽然很辛苦 , 但并不属于特别情况 , 因为那是他的日常工作 。 换言之 , 他工作所需的合法车辆 , 以及他所必备的驾驶资格 , 都该是他必须的工作前提和条件 , 而他没有这些条件 , 就属于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 , 而绝对不是偶然的紧急情况和特别情况 。另一方面 , 这位民警动用警车送餐也不符合不可替代的唯一性原则 , 因为这位外卖小哥完全可以扫个小黄车或打个快滴完成这3份外卖的送达 , 而这个成本 , 当然是他必须要付出的 。 而直接动用警车送外买 , 根本没有这个必要 。 交警开警车送餐:如此“人性化执法”,值得提倡吗
从交法角度来说 , 驾驶套牌车辆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 无证驾驶车辆也是严重违法行为 , 共同点都在于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 而交法存在的意义 , 正是通过严格的执法来防患于未然 。执法要人性化 , 这没有错 , 但不能趋向于无边际的宽泛化 。 民警可以帮着这位小哥叫个快滴或扫个小黄车 , 但却不应为了表现人性化而突破了警车使用的特殊性原则 , 而这种范例也会成为不好的标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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