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图文淮阴法院法官进“农院”调解家事纠纷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淮阴法院法官进“农院”调解家事纠纷
早安图文淮阴法院法官进“农院”调解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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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上午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一场庭审搬进了位于古清口街道某村的农家小院 , 法官谢静与人民调解员周海兰 , 走进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家中 , 现场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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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包某(女)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淮阴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 被告张某因患尿毒症行动不便 , 经多次沟通后 , 张某决定离婚 , 但对小孩抚养产生了分歧 。 原来 , 双方婚后育有一子 , 已有9岁 , 感情不和后 , 原告包某独自抚养孩子 , 并在城里入学 , 如今张某虽然生病但其对孩子寄与希望 , 仍主张孩子由其抚养 。 原告认为 , 虽然自己收入不高但仍可满足孩子生活所需 , 被告身患重病 , 医疗费用开销较大 , 孩子随其生活教育、生活条件无法保证 , 主张由自己对孩子抚养 , 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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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图文淮阴法院法官进“农院”调解家事纠纷】为了解被告生活状况 , 并做好当事人心理辅导 , 谢静法官与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周海兰一同走进了被告张某家中 。 通过与张某及其家人交谈、阐述利弊 , 并经原被告同意 , 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 根据孩子学习生活时间段 , 由双方分别抚养 , 在校时间由母亲包某负责教育监护 , 周末及节假日等由包某将孩子送至张某处 。 此调解意见解除了张某的心理负担 , 稳定了孩子的教育、生活条件 , 得到双方认可 , 该案得以顺利审结 。 (武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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