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一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首要分子获刑11年!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一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 首要分子获刑11年!
判了!
大快人心!
5月19日 , 儋州法院对以符某康为首的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进行公开宣判 。
判决首要分子符某康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 并处罚金55000元;
其余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 ,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8个月至2年9个月不等刑期 , 并处被告人符某成罚金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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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符某康、符某成、符某、符某礼、符某保、符某生、符某佬等人系儋州东成镇平地村同一家族成员 。
01
2015年期间 , 为了排斥他人在洋浦服务区经营饭店 , 被告人符某康纠集被告人符某、符某成、符某佬、符某保、符某礼、符某生等家族成员多次威胁、阻碍许某旺夫妇和许某夫妇合伙经营饭店 。
02
至2018年9月 , 符某康得知洋浦服务区加油站进行工程改造的消息后 , 企图趁施工期间 , 向洋浦服务区提出所谓的“土地纠纷”问题(洋浦服务区经营的建设用地为合法取得 , 不存在纠纷) , 以阻挠洋浦服务区施工作为手段 , 迫使洋浦服务区满足他们的利益要求 。 其间纠集符某成等被告人阻挠施工4次 , 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
03
同时 , 符某康以不再阻扰施工为由 , 敲诈该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10000元 。 此外 , 被告人符某康、符某、符某生还曾于2017年间 , 以威胁、浇汽油等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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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该家族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 , 长期盘踞在洋浦服务区周边 , 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治安稳定及群众的生产社会秩序 , 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逐渐形成了以符某康为首要分子 , 符某成、符某礼、符某保等人为重要成员 , 符某、符某生、符某佬等人为一般成员的家族式犯罪组织 , 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
被告人符某康、符某成、符某礼、符某保、符某佬、符某、符某生为了获取非法利益 , 分别多次采取恐吓、拦截等手段阻挠他人施工及阻碍他人经营饭店 , 严重影响他人的生产、经营 , 并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 被告人符某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取要挟的方法 , 强行索取他人10000元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 被告人符某康、符某、符某生以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 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 遂作出如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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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讯员 王佳露 谢佳佳 海南特区报见习采访人员 吴佳穗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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