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劵的一个疑问

看文说消费劵以满减形式发放 。 比如发了一张100元的住宿劵 , 原价500抵免100元 。 有效期7天 , 7天过后你如果没有使用就作废了 。 问题来了 , A城市3个月分5个批次共发放2亿元的消费劵 , 每批次发放4000万元消费劵 。 按照上文的作废原则 , 假设其中第一批次可能有300万元或更多消费劵额度7天都没有被使用而作废了 。 请问这些作废的额度会重新计入后续代发批次之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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