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在现在,徽柔可以如愿以偿离婚吗?
严肃的人口学八卦热播剧《清平乐》在迎来喜大普奔的张贵妃31岁之后 , 终于进入到了原著主线怀柔cp的缱绻爱情故事 。 在被下药、被抓深夜私会怀吉之后 , 徽柔与杨氏的婆媳冲突升级 , 并与驸马大打出手 , 挨了一巴掌 , 徽柔顶着夜扣宫门的大罪闯回宫中 。 暂且抛开文艺作品与史实的一致性不谈 , 单就电视剧呈现的故事而言 , 如果可以的话 , 徽柔当是希望跟李玮离婚的 。 毕竟前有曹丹姝于大婚当晚请满心只想修仙的李家公子写下和离书成功离婚 , 后有宋仁宗做主夏竦夫妇和离 , 想来在当时离婚也是为制度所允许的 。 然而 , 李玮是宋仁宗认定的徽柔夫君最佳人选 , 又真心喜欢着公主 , 当时的徽柔想离婚却也只得以命相搏 。 那么 , 假设徽柔是一个生在当下的普通人 , 遇到类似的遭遇 , 能够如愿以偿吗?这就得从中国当下的离婚情况说起 。根据民政部统计 , 近年来离婚数量和离婚率均一路攀升 。 2018年 , 粗离婚率达到3.2‰(粗离婚率=离婚对数/年平均人口数) , 其中登记离婚381.2万对 , 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4.9万对 。 从屡屡登上热搜的明星离婚事件中也可稍微窥见一丝端倪 , 阿娇赖弘国分居协议仍然是热议的话题 。 然而 , 越来越高的离婚率是否代表着离婚是一件越来越简单的事情?其实不然 。离婚率走高的背后却是离婚难
在中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 , 一种是登记离婚 , 又称协议离婚 , 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 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 并由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 发给离婚证 。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 是指双方中的一方要求离婚的 , 向人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的离婚方式 。在我国 , 登记离婚在离婚事件中占绝大多数比例 , 且离婚数量激增也多是来自于登记离婚 。 相比于诉讼离婚而言 , 登记离婚程序更为简易、便捷 , 周期也短 , 形式上更加“好聚好散” 。 但前段时间引起广泛讨论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后称“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所谓“离婚冷静期”的设立 , 却也为登记离婚增加了一道门槛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 ,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 ,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简而言之 , 申请离婚登记之后的三十天内 , 任意一方都是可以反悔的 , 三十天后 , 如果没来得及撤回申请也没关系 , 只要坚持不出现去领取离婚证 , 再三十天后申请就会自动作废 。
Ok , 如果双方没能够就离婚达成协议或者有人反悔了 , 而另一方又坚决要离婚 , 那可以走诉讼途径 , 这是有争议的、单方面的离婚请求得以实现的唯一途径 , 但却是一条更难走的路 。 通常这样的离婚请求会涉及到家庭暴力 , 中国每年超过50万起起诉离婚案件中约四分之一涉及到家庭暴力 。可是 , 诉讼离婚耗时、耗力、耗感情不说 , 结果可能也并不尽如人意 。 从民政部的统计也可以看到 , 虽然离婚总对数在逐年上升 , 但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数量却似乎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 法院审理的案件中 , 只有不到一半的案件获准离婚 , 法院长期以来拒绝首次离婚请求的做法自2000年以来还有所加强 。 2000-2016年 , 每年裁决离婚缩减了11% , 而起诉离婚被否决的数量则增长了176% 。 诉讼离婚的案件大多由女性提出 , 法院通常裁决维持而不是解散婚姻的做法无疑对女性产生了更大的伤害 。
法院离婚判决惯例与离婚自由权利的脱钩Ethen Michelson 2019年的文章中专门探讨了中国的家庭暴力与离婚斗争问题 , 他认为近年来快速增长的离婚率给人们造成离婚越来越容易的错觉 , 使人们忽视了长期存在的“维持婚姻稳定”的制度力量 , 实际上这些制度力量与中国促进性别平等和离婚自由的法律存在诸多矛盾之处 。
正如“婚姻自由”象征着妇女从包办婚姻、重婚和其他“封建”习俗的压迫中解放出来一样 , “离婚自由”也成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原则 , 特别是为妇女提供救济的目的 。 中国一直以来都有支持离婚自由的法律 , 即使是只有一方想要离婚 。 1980年9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保留此条款并进行了补充:“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烟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是失踪 ,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应准予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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