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狼请进来

平心静气的讨论敲锣女方方日记问题 。 你首先犯了一个逻辑错误 , 没有“以类相推” 。 不同性质的问题你胡乱乱套 , 造成逻辑错误 。 还是用你本专业哲学的知识教教你吧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你应该知道吧?从质料因的角度来说 , 刑法和民法所调制的关系是有着本质不同的 。 刑法所制裁的对象除了侵害了他人个体的利益以外 , 还侵害了国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秩序 。 民法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侵害了他人的利益 。 此外 , 对他人利益的损害的量的不同决定了质的不同 。 民法里面的违法行为都是对他人利益的损害的量比较小的 , 不足以构成犯罪 。 所以说 , 刑法所规定的范畴是不能适用于民事行为的 。 这就是说 , 不能简单的套用你所说的那些东西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