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男子持刀刺伤撞死母亲的凶手 检方:正当防卫

_本文原题:儿子持刀刺伤撞死母亲的凶手 凶手家属不服申请立案检方认定为正当防卫)
封面新闻男子持刀刺伤撞死母亲的凶手 检方: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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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了一起案件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一男子因乱倒渣土 , 引发一对老夫妇的不满 。 一次口角之后 , 他驾车撞向了老夫妇 , 致一人死亡 。 眼看自己的父母受到伤害 , 儿子持刀刺伤了疯狂的司机 。 警方将刺伤凶手者以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 , 检方认定 , 阻止正在行凶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不予起诉 。
倾倒渣土引发血案 男子驾车撞死一妇女
刘华在当地搅拌厂工作 , 经常拉了渣土后倾倒在农田里 。 长期倒在张明夫妇的地里 , 让双方产生了不小的纠纷 。 2016年7月的一天晚上 , 张明夫妇为了阻拦刘华再次乱倒渣土 , 引发了血案 。
2016年7月16日下午7点左右,张平吃过晚饭在家看电视 , 村4组的队长给张平老婆王霞打电话称 , 张平的母亲李桂英在搅拌厂大门口 , 挡住了刘华拉泥巴大车 。
当时刘华告诉队长 , “要整死几个人” , 队长见状害怕出事 , 就给王霞打电话 , 叫张平去现场看看情况 。
接到电话后 , 张平和老婆王霞骑着摩托车 , 就赶到了搅拌厂门口 , 张平发现自己的父母亲都在 。 因为发生了争执 , 现场还有不少围观群众 。
“我听到刘华问我父母要做啥子,我父母亲就跟刘华理论起来了,我就也走上去和他理论起来 。 ”双方谩骂推搡起来 。 有村民劝刘华 , 张平的父亲张明也上来把两人拉开 。
众人拉开两人后 , 刘华就朝快速通道路边走过去 , 要开他的黑色越野车 。 刘华边去开车边说道 , “要撞死你们几个” , 听到这样的话 , 张平赶紧跑到离父母十来米的位置 , 以防不测 。 谁知 , 刘华从快速通道倒转回来 , 驾车上到人行道上面 , 直接朝张平的父母亲撞过来 。
当时 , 张明站在李桂英的前面 , 疯狂的越野车先撞上了张明 , 又再撞上了李桂英 , 当时两位老人就被撞倒在了地上 。
张明被村民扶起来 , 脚部受伤了 , 一直流血 。 王霞准备去扶李桂英 , 但发现她受伤比较严重 , 已经昏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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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眼见到父母被撞 持刀刺向行凶人
见到自己双亲被刘华撞到在地 , 张平非常气愤 。
张平冲到刘华车子的驾驶室 , 用手拉他下车 , 但是拉不动 , 张平就用双手逮住刘华的左手 。 “我先用嘴巴咬了刘华左手手臂一口 , 他就倒车准备跑 , 我害怕他跑 , 又拿出我做木工随身携带的削铅笔的小刀 , 划了他左手臂一刀 。 又往他的后背上刺了两刀 , 戳进去大概3公分深 。 ”在这个过程中 , 刘华发动汽车往后倒车 , 张平抓不住他 , 刘华驾车逃走 。
大概4、5分钟以后 , 刘华开车回来看了一眼 , 又跑了 , 走的时候还扬言 , 要整死张平的两个孩子 。 随后 , 张平报警 , 民警抵达后迅速控制了现场 , 并将刘华抓获 。
据张平供述 , 自己是木匠所以会随身携带铅笔刀 , 在刘华逃跑后便丢在了现场 。 “我之所以用刀刺伤刘华 , 是因为当时他把我父母亲撞倒以后 , 我很气愤 , 他开车要逃跑 。 ”面对警察询问 , 他说:“我当时根本没想过其他方法 , 只想怎么把他逮住 。 ”
事后 , 张平的母亲李桂英送医后不治身亡 。 2016年7月17日 , 兴文县公安局对刘华故意杀人案立案进行侦查 , 于2016年9月28日将刘华涉嫌故意杀人案移送兴文县检察院审査起诉 。 该院收到案件材料后 , 因刘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 遂将本案改变管辖 , 移送宜宾市检察院起诉 。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6日判处刘华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刘华不服一审判决 , 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
2018年9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决 , 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 经复核 ,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 2019年12月4日 , 刘华被执行死刑 。
案中案:
司机家属不服多次要求立案
检方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在刘华接受审判期间 , 刘华及家属认为他被张平刺伤 , 张平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 2016年11月1日 , 经兴文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 , 刘华于2016年7月16日全身多处刀刺伤致右侧气胸已构成轻伤一级 , 左前臂损伤构成轻微伤 。
刘华家属认为 , 张平涉嫌故意伤人 , 申请兴文县公安局立案 。
兴文县公安局经审查后于2018年4月17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 刘华家属不服该决定,于2018年4月23日向兴文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兴文县公安局于2018年5月2日作出维持不立案的决定 。 后刘华向宜宾市公安局申请对兴文县公安局不予立案决定进行复核,宜宾市公安局于2018年5月4日作出复核决定书,撤销兴文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刑事复议决定 。
兴文县公安局于2018年7月6日对刘华被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2018年8月17日侦查终结,以张平涉嫌故意伤害罪 , 移送兴文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
受理后 , 检方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不起诉:
倒车行为属于有伤人意愿 阻止伤人过程属正当防卫
经过补查 , 兴文县检察院认定张平当日刺伤刘华 , 是因刘华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 , “在掌握杀人工具的情况下,仍极有可能再次行凶 。 张平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 ”办案检察官姚倩介绍 。
兴文县检察院于2019年2月12日对张平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理 。 刘华仍然不服不起诉决定,于2019年5月向宜宾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继红认为,第一 , 张平在刘华开车冲撞张明、李桂英夫妇,其父母遭到严重侵犯、威胁的紧急时刻上前制止而捅刺了刘华 , 是针对张平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第二是针对刘华不法侵害人;第三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条件 , 属于正当防卫 。
虽然张平的行为造成刘华轻伤 , 但刘华开车冲撞张明、李桂英夫妇后倒车 , 属于正在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过程之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封面新闻男子持刀刺伤撞死母亲的凶手 检方:正当防卫】宜宾市人民检察院经复查认定:兴文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正确 , 于2019年7月26日维持兴文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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