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辣椒评论4S店拒返“续保押金”,别拿无知当骄傲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4S店拒返“续保押金” , 别拿无知当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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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孔德淇
近日 , 一段电台“怒怼”4S店 , 帮助消费者维权的视频登上微博热搜:浙江广播电台“城市之声”接到车主卞先生投诉 , 称在安徽亳州某4S店购车时 , 被收取“续保押金”1000元 。 主持人在向涉事4S店了解情况并告知不能违规收取该款项时 , 却遭销售经理质问是否清楚购车过程 , 有无资格做媒体人 。 (5月17日《重庆晨报》)
视频画面显示 , 主持人援引法规条文 , 说明4S店强制收取“续保押金”于法不合 , 要求其依法返还 , 逻辑清晰、观点明确 。 这不是咄咄逼人 , 而是理直气壮 。 倒是4S店销售经理“一顿操作猛如虎” , 对相关规定一概不知 , 甚至将“无知”当成违法资本 , 拒绝返还续保押金 , 态度十分强硬 。
近两年 , 贷款买车方式逐渐兴起 , 消费者只需低价首付甚至零首付 , 就能把车开回家 。 然而很多车主贷款买车时 , 被强制要求交纳“续保押金” 。 事实上 , 这不仅是商家的不诚信行为 , 更是一种明显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 ,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4S店强制收取续保押金 , 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 构成强制交易 , 消费者有权拒绝缴纳并进行投诉 。
另外 , 2017年7月起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 供应商、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金融、保险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 。 同时 ,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 。 违反以上规定 , 应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
纵观此次事件 , 涉事4S店有“三宗罪”:一是售后服务堪忧 。 面对消费者投诉、媒体质疑 , 销售经理毫无解决问题诚意 , 推脱责任 , 拒绝履行归还义务 。 二是不知法不懂法 , 在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情况下 , 违规收取“续保押金” , 被告知后依然“我行我素” , 以不知情、“谁说了算”为由拒返押金 。 三是不虚心接受监督 , 对待批评质问抬杠 。 这也让此一维权沦为彻底的闹剧 , 商家不仅名誉受损 , 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依法依规经营 , 是维护市场秩序和诚信原则的基本前提 。 商家不能只在推销商品的时候 , 跟消费者好好沟通 , 到了售后环节却“翻脸不认人” 。 涉事4S店置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于不顾 , 破坏了公平交易的基础 , 必将失信于消费者 , 受到法律惩罚 。
【红辣椒评论4S店拒返“续保押金”,别拿无知当骄傲】如今 , 在汽车厂家协调下 , 涉事4S店最终退回“续保押金” 。 但事情不能仅止于此 , 必须充分意识到 , 如果没有对违法商家有足够的行政处罚 , 涉事商家仍可能胡作非为 , 那么消费者就难逃“被宰”的命运 。 市场监管部门尽快介入调查 , 进一步依法严肃追究 , 让失信者付出应有代价 , 无疑非常合理必要 。 据网上公开信息 , 该4S店因“续保押金”被投诉已不独此一例 , 这也说明在监督管理上存在漏洞 , 亟待主管部门补上监管短板 , 对所辖4S店进行全面摸查 , 对违法行为彻底清算 。 而相比于以往罚款等单一处罚 , 相关部门还应考虑引入失信惩戒的治理思路 , 让违法者“一处失信 , 处处受限” , 起到惩戒和预防的双重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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