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小兵:任期内做好一两件事,就对得起人大代表这份责任
摘要:“‘钱袋子’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 怎么花、花多少都应该更加明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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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第三年 ,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呼吁将财政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 “我提的议案和建议不多 , 但如果能在5年任期内做好一两件事 , 我觉得就对得起人大代表这份责任 。 ”刘小兵说 。
作为一名财经领域的专业人士 , 刘小兵多年来一直关注着政府的“钱袋子” 。 2018年全国两会上 , 刘小兵就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的议案 , 这一份议案得到了上海代表团30多位代表的附议 。 2019年 , 他再次提交了同一主题的建议 。 “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给出反馈意见 , 但我觉得还没有解决问题 , 所以我今年完善了议案 , 准备再次提交 。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刘小兵此次准备提交的议案 , 除了正文外 , 还附有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法案稿》 。 草案稿共9章82条 , 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完整的法律 。 这是刘小兵所在院系承接一项国家调研课题 , 多年调查研究得出的成果 。 “财政法立法这件事 , 我们学院已经进行了多年研究 , 我这次把它也写入议案 , 就是希望能再加把劲 , 推动财政法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 ”
在他看来 , 虽然我国基本建立了包括预算、税收、国库、资产、会计等领域的财税法律制度体系 , 但还有诸如支出、债务、国有资产、非税收入、转移支付、财政体制等很多重要的领域尚未立法 , 现行财税相关法律法规既不全面也不完善 , 所以无法通过进一步加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 , 解决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钱袋子’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 怎么花、花多少都应该更加明确 。 ”刘小兵建议 , 财政法应涵盖所有的政府资金 , 明确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权限等 , 做到公开透明 。
此外 , 刘小兵还建议应尽快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2018年全国两会上 , 我曾提过一个有关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建议 , 在分组审议预算草案时也口头表达了这一观点 。 对此财政部给出了积极回应 , 在当年的预算草案报告关于2018年的工作中增加了‘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内容 , 表明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 ”刘小兵说 , 目前政府收支分类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其他支出”占比过高 。
为了更好地提出建议 , 2019年 , 刘小兵专门针对收支分类科目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和研究 。 在他看来 , 社会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和部门职能的交叉 , 是“其他支出”存在的客观原因 。 而现行政府支出分类科目不能满足工作实践需求 , 导致部分支出只能计入“其他支出”科目;同时 , 部分政府财务人员对收支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 , 导致“其他支出”科目经常被滥用 。 因此 , 他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使用“其他支出”科目的规范 , 对“其他支出”的规模规定一个合理标准 , 若确实存在超出规模标准或者单项规模过大且需计入“其他支出”科目的财政支出 , 应当在编制决算时对具体用途做出说明 。
“保障人民的知情权是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 我希望通过这些议案和建议 , 推动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 ”刘小兵说 , 除了财政方面的议案建议 , 他还准备提交一份关于制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的议案 。
【全国人大代表刘小兵:任期内做好一两件事,就对得起人大代表这份责任】考虑到信息公开法与现行保密法之间可能存在冲突 , 刘小兵建议将二者结合 , 公开与保密的要求统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予以规范 。 他提出 , 信息公开应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 , 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 在信息公开法中对免于公开的例外情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 推动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等事项的公开 。 同时 , 将举证责任置于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 , 而推定其在无法充分举证证明信息属于免于公开情形时 , 须将信息一律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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