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企这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19亿元!证监会:手段特别恶劣

【大型国企这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19亿元!证监会:手段特别恶劣】
四月以来 , 连续三次金融委会议均提及资本市场 , 5月4日 , 金融委第二十八次会议再次强调 , 必须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 。
在近期证监会公布的20起典型违法案件中 , 有一起国有上市企业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 。
大型国企这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19亿元!证监会:手段特别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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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是东北大型国企上市公司 , 根据调查 , 在2010年至2017年9月期间 , 滥用特殊钢原料投炉废料可作普通钢原料的特点 , 伪造返回钢入库凭证虚增库存 , 对部分年份的存货余额、在建工程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折旧、主营业务成本、利润总额等数据都存在虚假记载 , 8年间抚顺特钢虚增利润约19亿元、虚增资产40亿元 。 在对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后 , 抚顺特钢在2010年至2014年以及2016年共计6个年度 , 净利润出现亏损 。
大型国企这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19亿元!证监会:手段特别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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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 田利辉:从这几次金融委会议可以看出严打财务造假的明确态度 。 但是过去证券法对这类造假惩戒力度还不够 , 新证券法加大了违法成本 , 加之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等 , 将形成一套有力的组合拳 。
2019年7月 , 证监会对抚顺特钢及4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 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 同时对时任董事长赵明远、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终身禁入市场 , 时任财务总监王勇、姜臣宝10年禁入市场 。
证监会表示 , 抚顺特钢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 , 手段特别恶劣 , 涉案数额特别巨大 ,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 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了特别严重的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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