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偷了一只“萨摩耶” 卖了500元“赔”了8000元

扬子晚报网5月15日讯(通讯员 任偲佳 采访人员 万凌云) 可可爱爱的“汪星人”是很多人喜欢豢养的宠物 , 有些不法分子趁人不备 , 顺手牵狗 。 15日 ,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介绍 , 近日该院审理了一起案件 , 被告人采取牵、抱等方式偷得一只萨摩耶犬卖了500元 。 最终以犯盗窃罪 , 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院方介绍 , 去年10月21日上午8时许 , 被告人孙某驾驶黑色踏板摩托车至镇江新区姚桥镇某路口 , 期间采取牵、抱等方式 , 偷得被害人朱某豢养的雄性犬1只 。 当日 , 孙某在丹阳将此狗销赃得款500元 。
案发后 , 经鉴定被盗犬为萨摩耶犬 , 价值2100元 。 被告人孙某被抓获归案 , 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 赔偿给被害人5000元 。
近日 , 镇江新区检察机关以盗窃罪 , 对孙某提起公诉 。 法院支持指控 , 最终依法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盗窃他人豢养的动物 , 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 更伤害了他人的情感 。 本案被盗物为一只萨摩耶犬 , 作为私人所有的财物 , 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 ”主审法官告诉采访人员 , 司法实践中 , 一般是通过司法鉴定 , 以确定被盗狗的实际价值即涉案金额 , 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盗窃罪处罚 。
【扬子晚报网偷了一只“萨摩耶” 卖了500元“赔”了8000元】法官特别提醒 , 日常生活中不要有贪图小便宜的心理 , 小偷小摸也是犯法 , 甚至构成犯罪 。 所以要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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