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2017年10月8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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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2017年10月8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今天只是初步的瞅了一眼,觉得这是个大框架,还需要看执行方面的细则,还看了下现场问答。
总体而言,感觉并不单一利好本地企业,而是利好所有搞创新或者有志搞创新的企业,包括本土和外资。我觉得是好事,简而言之,就是谁把牛逼的产品带中国,谁在中国牛逼。如无意外,外资也会想尽办法把创新药尽快落地了。本土企业确实会抗压,但活下来的必然也能成为国际水平药企。体现了药监的雄心和胸襟,并非一味保护就能做强国内制药业,温室里的花离开温室死掉的几率大,适应丛林法则,活下来的才是强者。
另外看了下几个方面,确实在药监管辖范围内的问题都被提到了,比如临床限制,审评限制等,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我个人挺有信心这些问题都能被解决掉。如果是藏着掖着,说着假大空,回避真实问题,我倒觉得没戏。从这次的现场问答看,显然是前者。所以我看好这次改革。
还有一个问题,确实不在药监管辖范围内,但异常重要,就是如何给资本退出建立通道。美国制药创新如火如荼,有至少一半的功绩是因为纳斯达克,纳斯达克给了投资人合理的退出通道,使不同风险控制水平的投资人都能在自己认可的收益条件下取得收益并退出,国内没有这个机制的情况下,其实投资人需要一条路走到黑,公司主板IPO了以后可能才能找到途径退出(新三板受制于流动性问题),时间拖很长,风险相对大,不是所有的投资人都能接受的,客观上影响了资本投入。长假期间和几个搞投资的朋友聊了聊,都认为在国内建立类似的机制,是鼓励创新的最重要一步,不仅仅是对医药产业,也是对其他创新产业。但这个,就得看证监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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