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
4月份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 , 涨幅较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低0.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6% , 降幅较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收窄0.3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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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情况
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2.3% , 涨幅比上月回落1.8个百分点 , 拉动总指数同比上涨2.53个百分点 , 仍是拉动CPI总指数同比上涨的主要因素 , 对总指数的影响程度为93.7% 。 其中 , 猪肉价格同比上涨88.7% , 拉动总指数同比上涨1.65个百分点 。
八大类价格指数同比“四升一平三降” 。 其中 , 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10.4% , 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5.1% , 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4.9% , 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6% , 医疗保健类价格持平 ,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5.1% , 衣着类价格下降3.2% , 居住类价格下降0.6% 。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情况
食品类价格环比下降1.4% , 降幅比上月回落1.4个百分点 , 拉动总指数环比下降0.31个百分点 , 对总指数的影响程度为51.7% 。 其中 , 鲜菜价格环比下降14.8% , 拉动总指数环比下降0.46个百分点 , 是食品类中拉动总指数下降的主要因素 。
八大类价格指数环比“一升一平六降” 。 其中 , 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0.1% , 居住类价格持平 , 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下降1.7% ,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1.2% , 食品烟酒类价格下降1.0% , 衣着类价格下降0.9% , 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5% , 医疗保健类价格下降0.2% 。
三、长春市CPI在36个大中城市及东北四市中的位次
【4月份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长春市CPI同比在36个大中城市中排在第十九位 , 较上月上升两个位次 。
在东北四市中 , 哈尔滨市103.1位居第一位 , 长春市102.7位居第二位 , 沈阳市102.5位居第三位 , 大连市102.3位居第四位 。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杨悦
农民画作者:韩丽梅
编辑: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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