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北京已平均每3户家庭中就有1户有自行车了。

解放前北京已平均每3户家庭中就有1户有自行车了。
1949年1月22日 , 北平市国民党守军的总司令傅作义跟我军签订《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同一天 , 其部队按协议陆续撤出北平市区 , 接受我军的改编 。 1月31日 , 我军和平地进入北平城 , 北平正式解放 。2000年11月“北京出版社”出版了书籍《北京志(市政卷)·道路交通管理志》;一个名叫“京网”的网站中如下这个地址的网页上有该书的电子版供大家免费在线查阅、阅读:http://dfz.beijing.gov.cn/search/markChapterFrameSet.jsp?PDF_Data=https://club.kdnet.net/%D7%D4%D0%D0%B3%B5%C5%C6%D5%D5&Page_No=262&Identifier=ISBN7-200-04172-6&Period_Diff=&Mark_Name=%B5%C0%C2%B7%BD%BB%CD%A8%B9%DC%C0%ED%D6%BE(该网站是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和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共同主办的) 。 该书第五编→第一章→第一节的第1页(总第260页)说:自行车自清朝末期传入北京 。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政府颁行的《违警律》第27条规定:乘自行车不设铃号者 , 处五日以下、一日以上之拘留 , 或五元以下一角以上之罚金 。民国二年(1913年)公布的《京师警察厅管理车辆通行马路规则》 , 对非机动车安全设备和行驶均有明确规定 。 民国十七年(1928年) , 北平市政府规定:马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由市公用局检验、登记、核发号牌 , 方准在街道行驶 。 北平沦陷期间 , 自行车登记、发牌工作由伪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负责 。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 , 又专门制定了《北京特别市脚踏车管理规则》 , 分别对脚踏车登记、行驶和违规后的处罚做了规定 。 日本投降后 , 北平市恢复由市公用局对自行车进行登记、核发牌照工作 , 到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 , 北京有自行车176970辆 。那么北平解放前的1948年 , 北平有多少人口和户数呢?我们先来看当时北平市的总人口 。 解放前北京已平均每3户家庭中就有1户有自行车了。
2004年9月“北京出版社”出版了书籍《北京志(综合卷)·人口志》 , “京网”中如下这个地址的网页上有该书的电子版供大家免费在线查阅、阅读:http://dfz.beijing.gov.cn/search/markChapterFrameSet.jsp?PDF_Data=https://club.kdnet.net/1949%C4%EA*%BB%A7%CA%FD&Page_No=226&Identifier=ISBN7-200-04999-9&Period_Diff=&Mark_Name=%C8%CB%BF%DA%D6%BE 。 该书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中的总第25到26页里说:(三) 日伪(1937年-1945年)及战后(1946年-1948年)时期这一时期北平市市域人口仍然包括城区和郊区两部分 , 其中城区人口占绝对多数 。 市域人口和城区人口 , 除1943年、1944年人口下降外 , 其余各年均呈增长趋势 。 市域人口1938年160.40万人 , 1939年170.40万人 , 1944年下降为163.91万人 , 1948年增长为191.82万人 。 城区人口也由1938年的116.52万人 , 下降到1944年的119.30万人 , 1948年增长为142.59万人 。 见1-1-18表 。 解放前北京已平均每3户家庭中就有1户有自行车了。
那么当年北平市平均每户家庭是几口人呢?该书第二编→第六章→第三节中的总第240页里说:1950年-1957年 , 总户数由1949年的44.2万户增加到86.4万户 , 平均每户人口数由4.60人增加到4.64人 。由此可见 , 从1949年到1957年长达8年的时间里 , 北京平均每户的人口也只增长了0.04人 , 平均每户的人口数是很稳定的 。 所以 , 我们可以把北京1949年的这种数据(每户4.6人)视作是1948年的数据;那么 , 191.82÷4.6=41.7 , 就是说 , 1948年北平大约总共有41万7000个家庭 。 1949年是44.2万户 , 一年时间为何就能一下子增加2.5万户呢?那是因为:五次行政区域变更影响土地和人口变动的情况如下:第一次是1949年划入长辛店、丰台、门头沟、南苑等地区 。 土地面积由年初的707平方公里增至1255平方公里 。 当年共增加人口21.5万人 。 (见该书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中的总第30到31页)综上所述 , 北平解放前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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