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不得诋毁污蔑中医药
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 现公开征求意见 , 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6月28日 。
第三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 (图3)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 诋毁、污蔑中医药 , 寻衅滋事 , 扰乱公共秩序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图4)
推荐阅读
- 集装箱|北京西路上集装箱卡车横向撞断行道树 小区围墙受损
- 金陵晚报官方微信|南京的一段视频火了
- 书禹文化|2019年度接待游客最多是重庆,收入最多却是北京!网友:意料之外
- 深圳起草个人破产条例
- 不许妄议中医药是权力的傲慢
- 桐乡金盾|震惊!他们竟如此对待执法民警……
- 光明网|还抢红包吗?倾家荡产那种
- 外卖|吃外卖会有幸福感
- 北京协和医院|上千家“协和”要改名!国家出手整治李鬼医院
- 游侠网|B站回应up主卖惨骗钱:已向有关部门报备卖惨UP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