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晨报家属向餐厅索赔!律师这么说,8旬老人踩空台阶摔伤


半岛晨报家属向餐厅索赔!律师这么说,8旬老人踩空台阶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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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后被扶起 。 (受访者供图)
近日 , 海南海口一8旬老太太与家人在海口市龙华区一家名为牛局(位于N次方公园店)的餐厅用餐 , 结果在餐厅门口阶梯摔倒 , 导致昏迷和呕吐 , 生活暂不能自理 。 事后 , 家属认为店方在阶梯位置没有摆放明显的警示标志 , 导致老人未留意到阶梯踩空摔倒 , 要求赔偿医药费和康复护理费等 , 但店方坚持只赔偿医药费 , 双方因此争持不下 。 对此 , 有律师表示 , 商家应当负全责 。
8旬老人就餐后摔伤
事发地点未贴安全警示标志
海口的邓女士向采访人员介绍 , 5月3日中午 , 她和妹妹、妹夫等人带着80岁的老母亲来到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东路和明珠路交会处的N次方公园一家名为牛局的餐厅吃饭 , 用餐后 , 老母亲在走出餐厅时在门口阶梯位置突然摔倒 。
“当时我在附近准备付款 , 只听见啪的一声响 , 我发现妈妈摔倒在地 , 整个人趴在地面不动了 。 ”邓女士说 , 她慌忙和妹妹等人上前观察老人但不敢乱动 , 老人当时出现昏厥和意识不清/p>
从邓女士提供的医院诊疗材料中 , 采访人员看到 , 老人被送去医院后 , 所幸没有骨折 , 但因老人状况不佳 , 医生建议住院治疗 。 “我们先去了省人民医院 , 医生建议住院后 , 开始寻找病床 , 但因为病床紧张 , 他们帮忙联系别的医院 , 但也没有确保马上有床可用 。 ”邓女士说 , 她就决定把老人接回家照顾 , 如果有紧急状况再送医院 。
邓女士称 , 老人回家后生活不能自理 , 她和妹妹轮流护理 。 老人本身患有冠心病 , 期间 , 邓女士请来护工帮老人按摩 , 并且买了轮椅 。 邓女士出示老人不久前压腿的照片显示老人此前状况不错 , 但自摔倒后 , 老人常常夜间疼醒 , 身心状况明显变差 。
采访人员从邓女士提供事发时拍摄的照片看到 , 老人摔倒的阶梯位置地面瓷砖上没有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 而且地面瓷砖也没有明显的色差辨识 。
店家承认有责任
却坚持只赔偿医药费
5月10日 , 采访人员与邓女士一起来到这家名为牛局的餐厅 , 阶梯位置已被贴上黄色警戒标志线 。
邓女士出示相关医院检查和医药费用共计约2500元 , 并且出示老人无法自理需要照顾的照片材料 , 要求店方赔偿医药费和老人的康复护理费等共计近4万元 。
“因为我本人工资比较高 , 由于老人不能自理 , 需要有人照顾 , 老人身体状况特殊恢复时间慢 , 所以加上医药费我才索赔这么多 , 这是合理诉求 。 ”邓女士说 。
然而店方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只愿意承担2500元医药费 。 “我们承认有过失 , 但我们不认为全部责任都由我们负 , 他们作为亲人没有把老人看护好 。 ”餐厅负责人称 , 只能承担这2000多元的医药费 , 即便医药费更高也不会再承担多出的部分 , 更不会赔付康复护理费之类的费用 。
律师:商家应负全部责任而不只是赔医药费
对此 ,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健龙认为 , 从当事人提供的现场照片等证据反映的情况来看 , 明显是店方没有尽到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老人摔伤 , 店家应负全部责任 。 事件客观上不仅已经让老人产生医药费的实际损失 , 还导致老人事前事后存在明显身心状况差距 , 鉴于老人现在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的情况 , 店家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等费用 。 “至于护理期限及护理费标准 , 如果双方协商不下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但可以确定的是 , 商店不应只承担这2500元的医药费 , 按上述法律规定 , 邓女士还有权主张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 ”吴健龙说 。 目前 , 邓女士与商家协商不下 , 准备起诉商家索赔 。
【半岛晨报家属向餐厅索赔!律师这么说,8旬老人踩空台阶摔伤】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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