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孕期微信请假遭辞退获赔22万 法官: 微信请假不属于旷工行为

【孕期微信请假遭辞退获赔22万 法官:微信请假不属于旷工行为】黄女士原是某汽车运输公司的员工 , 2018年7月16日 , 她怀孕被诊断为先兆流产 , 医生出具医嘱让其休养一周 , 黄女士就通过微信把诊断证明书发给了直属上司刘经理 , 并在微信上向其申请请假一周 , 刘经理表示同意 , 并回复黄女士建议她将病假改为休年假 。
此后的一周 , 黄女士的身体尚未恢复 , 又再次向副经理陈某请假 , 并请求代为转告给上司刘经理 , 副经理陈某答应了 。 但是黄女士却收到了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 以其违反公司请假规定 , 多日未到单位上班旷工多日为由辞退了黄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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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不服 , 申请了劳动仲裁 。 增城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汽车运输公司需支付黄女士共计22万余元 , (工作年限从1998年10月至2018年8月计算) 。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 , 为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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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孕期微信请假遭辞退获赔22万 法官: 微信请假不属于旷工行为】法官经审理认为 , 微信请假不属于旷工行为 , 判决某汽车运输公司向黄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2018年7月份请假期间的工资差额共计22万余元 。 二审驳回该公司的上诉请求 , 维持原判 。 目前 , 该案已经生效 。 (广州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章程 通讯员 江丽仪、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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