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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小学一至三年级、
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市直和中区直驻贵各单位:
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实际 , 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 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小学1-3年级、幼儿园大班和中班从5月11日开始开学 , 幼儿园小班和托班从5月18日开始开学 ,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安排错峰开学 。 关于各类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恢复服务活动时间和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开学保障 。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统筹抓好本地学校(包括幼儿园 , 下同)开学工作 , 在医疗服务、防控物资、交通疏导等方面保障学校开学工作 。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国家最新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 遵循“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的原则统筹落实学校防控物资需求 。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直属学校物资保障工作 。 在疫情结束前 , 各级指挥部要统筹持续保障返校师生员工物资需求 。
(二)做好健康管理 。 开学的学校要求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 , 并如实上报学校 。 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 , 应督促其及时就医 , 暂缓返校 , 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 学校要确保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均按要求提供签字确认的“一表三承诺” , 最大限度杜绝疫情风险蔓延到校园 。
(三)强化校园防控 。 各县(市、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布置下 , 指导中小学校做好校园防控管理 。 中小学校要根据《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要求 , 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 根据《贵港市中小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晨午检流程图》《贵港市中小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处理流程图》做好相应突发情况处置工作 。
(四)做好教学安排 。 各县(市、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布置下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开学前后教育安排工作 。 中小学校要特别注意上好“开学第一课” , 利用主题班会、安全讲座、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 , 将疫情防控知识作为“开学第一课”的主要内容进行授课 , 结合实际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中国“抗疫”故事教育课、生命安全教育课、劳动技能和知识教育课 , 传播正能量 , 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 确保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到位、学习到位 。
(五)加强校车管理 。 有校车的学校要对校车实施“一趟一清扫、一趟一消杀、一员一体检”管理 , 要按照对师生员工健康管理的相关要求 , 加强对校车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 校车上要配备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 , 校车行驶应开窗通风 , 做好学生安全防护 , 控制乘车学生数量 , 分散就坐 , 校车每次使用前后都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消毒杀菌 。
(六)强化安全风险防范 。 各开学学校要特别注意开展学生心理情况的全面排查 , 深入调查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学习情况、平时表现、迷网程度等情况 , 加强跟踪辅导 , 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防范 , 坚决预防学生出现过激行为 。 各学校要根据贵港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好疫情防控期间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体育与健康教学和大课间活动 。 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实行分餐制 , 按照同向睡觉(幼儿园学生头脚相连)的要求安排学生寄宿和幼儿午休 , 有效防范和化解休息过程中传染风险 。
(七)严格开展评估 。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 , 各县(市、区)对本地小学及以上学校开学条件进行核验 ,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进一步统筹做好学校开学条件评估工作 , 要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力量根据《贵港市中小学开学前准备工作验收表》逐项核验学校开学条件 , 条件不具备的 , 不得开学 , 尤其要继续做好幼儿园的评估复核工作 , 评估复核不合格的幼儿园要认真组织整改并重新申请评估复核 , 合格后才可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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