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30套房5年执行未果

来源: 成都商报(原始标题:法院查封30套房5年执行未果 邯郸商人申请2200万国家赔偿获受理)法院查封30套房5年执行未果
李付山在被法院查封的正大房地产公司房子里 。2013年 , 河北邯郸商人李付山向邯郸一房地产开发商借出1600万 , 对方逾期未还后 , 法院查封了该开发商公司用于担保的数十套房产 , 但5年多来执行未果 。 2020年1月 , 李付山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 申请国家赔偿2200余万元 。5月9日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李付山处获悉 , 邯郸中院目前已予以受理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获取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内容显示 , 李付山以错误执行赔偿为由 , 向邯郸中院申请国家赔偿 , 经审查 , 其申请符合立案条件 , 该院于4月30日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邯郸商人遇执行“马拉松”:法院查封30套房5年执行未果 , 商人申请国家赔偿2200万》 , 河北邯郸商人李付山遭遇执行“马拉松” 。 5年多来 , 他借出去的钱 , 仍有880余万元本金没有拿回来 。法院查封30套房5年执行未果
邯郸中院受理李付山国家赔偿申请 。据此前报道 , 借款人是邯郸市正大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尹尚林 。 这起借贷纠纷进入诉讼流程后 ,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 查封了该开发商公司用于担保的数十套房产 。 令李付山困惑的是 , 在对方房产被查封、法院也已执行立案的情况下 , 强制执行却多年无果 。从2014年7月执行立案 , 到2019年9月 , 该房地产公司申请破产 , 法院随之受理 , 进行破产审查——涉及李付山还款的执行案件亦中止执行 , 被移送破产审查 。对此 , 李付山表示质疑:“法律规定 ,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 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 。 为什么拖了5年多 , 对方公司都申请破产了 , 法院仍然没有完成强制执行?”法院查封30套房5年执行未果
2018年12月 , 邯郸中院撤销整体拍卖行为 。对此 , 邯郸中院该案一名负责人表示 , 5年强制执行未果 , 最主要原因或是流拍 。 此外 , “在该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 , 被执行方曾多次提出异议 , 同时被执行方还涉及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 。 这些都对案件的强制执行产生了影响 。 ”而对于邯郸中院多次纠结于正在执行的30套房产是否为赃物 , 李付山表示不解:“早在2014年11月 , 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就已经回复法院 , 涉案30套房产与正大房地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无关 。 为什么后来又要花那么长时间来了解这个事情?这不是拖延执行吗?”法院查封30套房5年执行未果
2014年11月 , 公安机关答复 , 邯郸中院执行的30套房产 , 与正大房地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无关 。李付山代理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介绍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 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也指出 , “在执行程序中 ,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 ,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 ”殷清利表示 , 在本案中 , 邯郸中院违反6个月及“及时”的期限规定 , 执行长达5年多无结果 , 根据相关法律“对已经发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 故意拖延执行或者不执行 , 导致被执行的财产流失 , 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确认违法的规定 , 邯郸中院的执行“马拉松”已涉嫌违法 。2020年1月2日 , 李付山向邯郸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 申请国家赔偿2200余万元 。 他认为 , 邯郸中院在受理并先期查封数十套房产的前提下 , 5年间执行无果 , 最终借款方申请破产、中止执行 , 导致他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 邯郸中院已接收李付山国家赔偿申请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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