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提倡缠足赖不掉
朱熹提倡缠足赖不掉顾如提醒儒生们 , 学问要自己去考察 , 而不能人云亦云 。 更不能为了自己的某个目的去挑选依据 , 拼凑自己想要的某个结果 。 像诸位提出的“朱熹主张缠足说” , 铁证如山 。 甚至比汉朝之前有《论语》的存在还要坚实 。朱熹主张缠足 , 在《中华全国风俗志》中记载得很清楚 。 (下篇 , 福建 漳州女子之枚林):“漳州女皆小足 , 必倚杖而行 , 凡遇庆吊之事 , 女子皆往 。 每人皆持一杖 , 相聚成林 。 盖初时民俗 , 淫奔者众 , 朱文公守漳时 , 立法命之缠足极小 , 使不良于行 , 藉革其浇俗 , 故成今日之现象也 。 ”《中华全国风俗志》这本书出自上世纪20年代 , 当时是民国时期学风纯正 , 大师迭出 。 而且作者本人只是个书呆子 , 并非政治人物 。 由于儒生喜欢因人毁言 , 所以我要提一下作者的人品绝对可信 。 作者通过收集抄录各地官方风俗志作成本书 , 并不是他个人主观创作 。 而所谓朱熹不主张缠足才是当今儒生为了撇清的主观偏取 。《中华全国风俗志》在朱熹“管教”福建民俗问题上 , 有多个记载可以互证 。 《中华全国风俗志》(上篇 , 福建 漳州):朱子《谕民教》:“龙溪诸邑 , 风俗醇厚 。 或事非干己 , 而出于把持告訐之私 , 或词涉虚妄 , 而肆为诡名匿迹之计 。 此邦之俗 , 有所谓管顾者 , 本非妻妾而公然同室;有所谓逃叛者 , 不待媒聘而潜相奔诱” 。其中有“有所谓管顾者 , 本非妻妾而公然同室;有所谓叛逃者 , 不待媒聘而潜相奔诱” 。 说明朱熹的脑子确实糟透了 , 是儒家宗法礼教的脑子 。 他把女人看做财物 , 自己找老公居然被说成“叛逃” 。 注意“非妻妾而公然同室”与其他资料相印证 。 另外还可以看到朱熹继承了儒家反对老百姓打官司的传统 。《府志》:“郡自朱子作牧 , 敦以诗书 , 泽以礼让 , 冠婚丧祭 , 一裁以正 。 其时君子以文学气节自高 , 小人亦循分守业 。 好义以事其上 , 争斗不施 , 讼狱衰息 。 婚姻不甚择婿 , 以门户为主 。 死丧知备礼 , 营葬则岁月迁延 。 人无贵贱 , 多衣绮绣 。 女子工刺绣 , 鄙纺绩 。 种蔗煮糖 , 利较田倍 , 多夺五谷之地以植之 。 俗唯男女为兢兢 , 妇人非有大故不相见 。 贞女烈姬 , 在在有‘黄鹄’之韵 。 漳民喜争斗 , 平和、诏安 , 多有纠乡族持兵戟相尚者 。 近附郭亦为之” 。其中“朱子作牧……俗唯男女为兢兢 , 妇女非有大故不相见” 。 与第二图的“非妻妾而公然同室”相印证 。 说明《朱子谕民教》是可信的 , 朱熹确实要束缚女性于室内 , 不得与男性相见 , 自由恋爱 。 而且这些记载中 , 对朱熹满是溢美之词 , 并非对朱熹的诋毁 。《澄海县志》:“衣冠文物 , 顿齿上国 。 商人贸迁巨舶 , 兴贩番货 。 妇人务女工 , 谨容止 , 稍有衣食者不出闺门 。 君子恪守礼训 , 细民亦爱身名 。 然死丧之家 , 强半作浮屠 , 及停丧不葬 。 三都人生子尚幼即为僧 。 自唐宋已多 , 今所在淄流 , 强半澄产” 。其中有“妇人务女工 , 谨容止 , 稍有衣食者不出闺门” 。 又与前两文相印证 。 继续说明朱熹的目的就是要让女人不出门 。现在回过头看前面《漳州女子之杖林》:“漳州女皆小足 , 必倚杖而行 , 凡遇庆吊之事 , 女子皆往 。 每人皆持一杖 , 相聚成林 。 盖初时民俗 , 淫奔者众 , 朱文公守漳时 , 立法命之缠足极小 , 使不良于行 , 藉革其浇俗 , 故成今日之现象也” 。 其中“初时民俗 , 淫奔者众 , 朱文公守漳时 , 立法命之缠足极小 , 使不良于行” , 记述的原因、目的都与前面三段内容相同而且互相印证 。 可见各地风俗志的记载是严谨的 。 朱熹确实在漳州要求女子缠足 , 其效果就是漳州女子悲惨到离开手杖就不能行走的地步 。再看其他典籍的印证:《漫游纪略·闽游》则载 , 清朝顺治年间(1638年—1661年) , “泉、漳之间 , 弓步绝迹” 。 注意“绝迹”两个字 。 原来有现在没有了才叫绝迹 。 其实至少在明朝末年 , 福建人已经不再缠足 。 晚明福州人谢肇淛(1567~1624)曰:“今世吾闽兴化、泉、漳三郡 , 以屐当靸 , 洗足竟 , 即跣而着之 , 不论贵贱男女皆然 , 盖其地妇女多不缠足也” 。 可见朱熹的教化多么不得人心 。 礼教秩序一旦放宽 , 人们就不再缠足 。 晚明之时 , 社会动荡 , 朝廷忙于对付满人和农民起义 , 所以不能再严格束缚百姓 。 而福建省与中原有重山阻隔 , 向来比较有独立性 。 福建民间甚至保有东汉末年的原始道教流派 , 为考察道教早期状态和思想提供宝贵资料 。 顾如所讲道教规仪正是源自福建 。 当时天地在上 , 中间是天书 , 三王在下 。 还没有三清 。 后来天书和天地之间加入了三清 。 其中天书与墨家天志相对应 , 需要被未来新墨家认真发掘 。 被儒家教化较少的地方往往能保持华夏传统 。而在儒家礼教盛行的中原 , 特别是北方是什么状态呢?引用一段研究资料:“到了清代康熙年间 , 妇女缠足风气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 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最为流行 。 清朝统治者本来反对汉族女子缠足 , 康熙三年 , 皇帝曾经下诏禁止 , 违者拿其父母家长问罪 。 可是风俗一时不容易挽回 , 最后闹得康熙皇帝的禁令仅颁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销了 。 不仅如此 , 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 。 顺治皇帝曾下达“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禁令 , 都难达到目的 。 直到乾隆皇帝屡次下旨严禁 , 才刹了些旗人女子缠脚的风气 。 格格们无可奈何 , 只得穿上底部类似金莲形状的木屐充充门面 。 眼见皇帝拿平民百姓的缠足没办法 , 小脚狂们自是欣喜 , 奔走相告 , 还演生出缠小脚是汉人“男降女不降”的说法 , 于是缠足之风愈演愈烈 , 一发不可收 , 女子的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可见北方老百姓将缠足作为一种“传统” , 洋洋自得 , 被奴化得失去正常人的精神状态了 。 反而满族由于出自苦寒地带需要妇女劳动 , 反对缠足 。 但也阻挡不了人们“保卫(儒家)传统”的激情 。 把自残视为保守传统 , 与当今的儒生们何其相似!我们现在基本可以肯定缠足之风原本出于南唐后主 。 是他第一个制作了状似莲花的小鞋 。 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一说睿娘) , 美丽多才 , 能歌善舞 , 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 , 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 , 命窅娘以帛缠足 , 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 , 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 , 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 说起来 , 南唐后主不过是效法“掌上舞”的风雅罢了 。 掌上舞据说是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所创 。 还是在独尊儒术之后 , 儒家君王的风雅 。 这种风雅正是所谓的“文化” 。 这位李后主可是儒生中顶尖级别的大诗人 。原先缠足这种变态文化只在世族大户女人中流行 , 苏轼的《咏足》词云:“涂香莫惜莲承步 , 长愁罗袜凌波去 。 只见舞回风 , 都无行处踪 。 偷穿宫样稳 , 并立双趺困 。 纤妙说应难 , 须从掌上看” 。 秦少游有句云:“脚上鞋儿四寸罗” 。 可见自南唐后主制作莲鞋之后 , 短短时间内缠足就在北宋缠足成为风气 。 也可以看出那时缠足的女性要将一双上天所赋的足踝 , 施以惨酷裹刑 , 要缠到如玉笋一般的细小 , 放在手掌上观摩玩弄 , 才觉得“纤妙” 。 缠足实际被视为标明富人身份的一种标志 。 就像当今的整容 。这种变态文化并不能被一般老百姓接受 。 女子缠足连行走都不便 , 老百姓要生产生活就不能缠足 。 明末官府控制减弱 , 偏僻的福建省百姓就很快丢弃了缠足之风 。 前文所举的明末福建百姓不再缠足 , 证明了朱熹的“反人欲”反的是正常的人欲而不是恶欲 。 儒家自己要变态也就罢了 , 最坏的恰恰就是朱熹这种利用官权强制对百姓移风易俗的混蛋 。 考察缠足“传统” , 并不出于朱熹 , 然而朱熹却是记载的第一个利用官权强制推广缠足的人 。 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 这是官权对自由的压迫 。 有的的辩解将程朱并提 , 未能分别考察 。 二程对北宋陋习的抵抗与朱熹无关 。朱熹认为“三纲五常”都是理的“流行” , 人们应当“去人欲 , 存天理” , 自觉遵守三纲五常的宗法道德规范 。 而裹小脚显然被他当做了“道德规范”去看待 。 并按照儒家的路子用官权去推广变态的儒家道德规范 。 这种思维和做法实在是儒家的“传统”呀 。 怪不得朱熹之后 , 南宋很快就灭亡了 。。
推荐阅读
- 交警开警车送餐:如此“人性化执法”,值得提倡吗
- 芜湖资讯眼芜湖籍山镇春谷社区开展“提倡母乳喂养 保障母婴安全”健康宣传服务活动
- 刺激内需需要解决一个数学问题
- 请看今儒是如何理解缠足的!
- 专家误国,提倡核力量少而精是昏招
- 农民■今年,农村毛坯楼增多,盖好丢那,锁门没人管,专家:不值得提倡
- 朱熹的是是非非真真假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