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网以“强监管”推进资本市场“补短板”( 二 )


围绕投·资者保护完善“强监管”制度
近来 , 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资本市场违法成本 , 让“造假数十亿、处罚三十万”闹剧不再重演 , 并且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鼓励投·资者以集体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明确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上市公司责任 , 让所有投·资者基于公平透明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 , 我国资本市场“强监管”改革路线图逐渐清晰 。 笔者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落实“监管姓监” , 从严从重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 从核准制到注册制 , 选择权逐步交到市场手中 , 监管部门的“发展”职能大大减少 , “监管”职能则进一步凸显 , “强监管”的核心要义在于形成一整套证券注册后的事中和事后监管机制安排 。 监管部门应当加快补足人力、物力、财力等监管资源 , 用好用足新《证券法》等法律赋予的执法空间 , 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 , 对欺诈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重拳出击 , 始终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
二是加快建规立制 , 从法律和制度上加强投·资者保护 。 对资本市场“强监管” , 需要有透明、严格、可预期的法律制度和条件 。 尽管新《证券法》用一章专列“投·资者保护” , 但我国新《证券法》总体上比较简约 , 具体落实到投·资者保护和加强市场监管上 , 操作性、指导性比较差 。 我国可以在新《证券法》实施、注册制落地的基础上 , 进一步出台《证券投·资者保护法》以及相关实施细则 , 大力探索中小投·资者集体诉讼、损失补偿、公司治理有效参与等可行性制度 , 把投·资者保护的理念落实到制度建设和具体行动中 。
三是建立预警平台 , 充分调动市场各方监督力量 。 我国资本市场中小参与者众多 , 其发展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 , 这可以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强监管”可以利用的优势条件 。 监管部门可以建立相关预警平台和预警制度 , 利用大数据、人工职能等技术 , 收集和研判来自中小投·资者、社交平台、新闻媒体等各方提供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线索 , 及时预警、及时发现、打早打小 , 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资本市场造假等各类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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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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