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社区矫正法》(草案修订稿)

名不正则言不顺。该草案,在单行法名称上可以称作《社区惩戒矫正与教育帮扶法》或者《社区惩矫帮教法》、《社区惩教法》都可能,而最不应该还称作《社区矫正法》,当然这个可能要连带修改现行刑法,出一个新的刑法修正案,最低限度也得对原来“社区矫正”相关法条搞一个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啥的。
【怎样看待《社区矫正法》(草案修订稿)】 这个草案,在法律的根本立意上就存在重大失误和缺陷,我们还能期望人大最终能审出来一个良法?洗洗睡得了。
“社区矫正法”,我能把它扔垃圾桶咩?
■网友的回复
还不如实施办法呢。巧妙的回避了人员身份待遇等问题。
■网友的回复
抱歉,我可以说,我不知道这事吗?
■网友的回复
作为正在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看到草案简直就是希望立马辞职,首先执法人员的身份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明确,执法权不清晰,难以让社区服刑人员建立正确的身份意识,其次过于强调社区服刑人员的权利而对其违反监管规定的惩罚手段避而不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倒像是个服务者而不是监管者。从主观上弱化他们的危害程度是非常愚蠢的,特别是像被判危险驾驶罪罪犯,在客观上并没有造成重大的人身财产损害后果,他们只会觉得是自己运气不好并不会意识到自己行为存在的危害性,自私利己的思维形态是不会简单地通过几个月的报到和教育能改变的,而这些人再犯的危险程度高,犯罪成本低廉,苦口婆心地教育他们错误还不如直接罚他们一大笔钱来得痛苦,期待着我们国家的分配制度能够达到更加公平的程度,既能够通过经济制裁的手段来实现一些传统刑罚难以达到的效果,也不要沦为富人用金钱购买刑罚的避风港。
■网友的回复
参加过社区矫正管理局的例会,从事矫正的民警当初都是从监狱里调出去的,说当初是想着离家近、工作轻松才申请出去的,现在待遇没里面的好,也不能叫矫正民警,援疆也轮不着,社区矫正法没个影儿,啥都没落着,叫着要回监狱去。
不过社区矫正局的几个处长副处长都挺惹人讨厌的,这法还是不要出来比较好。底下民警啥都落不着,上头几个猪一样的处长说着有问题尽管提局里想办法解决,然后民警提了意见又说“不出面不处理自己解决”,摆着个蠢脸哔哔个不停。真要出了这法,好处不还是落人家处长身上,民警还是吃苦。
■网友的回复
不要指望司法部能解决困难,司法上跟警察挂钩的业务全都应该划归公安。这样就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网友的回复
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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