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股东鸿立华享等拟合计减持不超3%股份

【振江股份:股东鸿立华享等拟合计减持不超3%股份】
振江股份公告 , 股东鸿立华享、当涂鸿新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6.14万股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股东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创丰昕汇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7万股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
振江股份:股东鸿立华享等拟合计减持不超3%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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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数据显示 ,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振江股份第二大股东 , 持股比例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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