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给钱,不加班被罚款,哪门子的道理?

加班不给钱 , 不加班被罚款 , 哪门子的道理?文/孙新合人在职场飘 , 哪有不挨刀 。 除了个别特殊的不公平待遇 , 最常见的就是被强制加班 , 而且还公然不付费 。 想讨要说法 , 还真的困难 。 这不 , 江苏扬州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 某公司要求两位员工加班 , 遭遇拒绝 , 最终公司违约 , 赔偿客户12万元 。 公司觉得内心不爽 , 到法院起诉员工 。 得 , 法院判决员工赔偿公司违约金的15% , 总计1.8万元 。 当然 , 这个赔偿和公司赔偿客户的损失还有很大的差距 , 估计公司方还会不停地感觉委屈 。 但我相信 , 被罚的员工更是闹心 。 按照法官的说法 ,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双向选择权 , 劳动者虽然有拒绝加班的权利 , 但如果企业遇到紧急生产任务 , 要求劳动者加班时 , 劳动者必须服从 。 这种说辞 , 让我想起了同样发生在江苏的彭宇案 。 他去搀扶摔倒的老人 , 结果被认为肇事者 。 在事实没有厘清的情况下 , 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发出惊人的 , 跨世纪的天问 , 不是你撞的 , 你为什么去扶?不同的是 , 法官这次看似依据了《劳动法》 , 实则经不起推敲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 劳动法专家王天玉表示 ,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有个必要条件 ,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 如果员工不想加班 , 等同于协商不成 , 企业没有强迫劳动者必须加班的权利 。 说到这 , 相信所有人都明白了吧 , 包括审理案件的这位法官 。 这又是典型的葫芦僧判葫芦案 , 很尴尬的 。 再说句不好听的 , 如果员工捺着性子完成加班 , 公司除了支付应有的加班费 , 是不是还要拿出15%的盈利奖励员工呢?我想 , 公司方面肯定不同意 , 就算打官司 , 也没有胜诉的把握 。 在这方面 , 我有个老乡做法很绝 。 不过 , 在不少人眼里 , 他也是个不务正业的混子 。 这么多年 , 他曾经跳槽了很多单位 。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加班费用问题 。 每到新单位 , 他不但要说明底薪 , 还刻意强调加班费用 。 如果不支付 , 要么看心情 , 要么立刻选择走人 。 按他的说法 , 老板你给我多少钱 , 我就干多少钱的事 。 我虽然是工人 , 但我没有卖给你 。 真的 , 我们私下很敬佩他的勇气 , 但落到自身却做不到 。 毕竟 , 现实生活就是这样的 , 很难以跳出这个大的圈子 。 他却大咧咧地回答 , 咱们的活法不同 , 当今社会饿不死人 , 黑心的老板更不能去惯着 。 年前 , 有公司推出996工作制 , 当时也引发舆论的高度关注和强烈谴责 , 但是并没有听说哪个始作俑者得到应有的处罚 。 甚至叫嚣 , 反正中国人多 , 你不干 , 有的是人 。 你说 , 这是什么玩意?其实 , 不管哪个违规的行业 , 不合理的制度 , 之所以能盛行 , 就是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监管 , 如果再加以默许 , 后果更是不堪想象 。 从这方面来说 , 这起案件的意义还是无穷大的 。 面对职场不公 , 职场人必须学会勇敢的抗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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