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诗」文学大赛专栏—《?第十八届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2019)评奖实施细则》( 二 )


评奖纪律
一、确保评奖的权威性与公开性 。 评奖过程能够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 接受社会监督 。 发布评奖结果的同时 , 发布各奖项作品的发表媒体及时间 。
二、确保评奖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 杜绝行贿受贿等违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 。 组委会及评审委员 , 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 。 如发现此种行为 , 有关评委或工作人员的资格将被取消 , 有关参评作品的资格也将取消 。
三、实行回避制度 。 参评者及其亲属、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及其亲属等直接关系人 , 不得担任评审委员;本人有作品参评的 , 不得担任评审委员 。 若发现有隐瞒者 , 则取消评审委员资格 , 并不得参与今后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评奖工作 。
奖励原则和颁奖内容
一、本届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小说作品)设一等奖1名 , 奖金 10000元;二等奖 3名 , 奖金各 5000元;三等奖 5名 , 奖金各 3000元 。 上述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人自理 , 发放时按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 对每位获奖者 , 除颁发奖金、证书外 , 同时赠送《金山》杂志一年 。
二、年度奖组织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纸质和电子出版、改编权 , 获奖并申领奖金者即视为同意上述版权的授予 。
三、入围提名的50篇作品 , 将编入中国微型小说学会《中国微型小说年度选本》一书 。
四、本届获奖作品名单及评语在评奖揭晓时 , 通过中国微型小说学会、《金山》杂志等各种媒体公布 。
主编:陈智鹏 (萧逸帆 )
编辑:安瑞刚 王建雄 胡拮 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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