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子开车套自己的车牌,结果把自己套住了!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男子开车套自己的车牌 , 结果把自己套住了!
为了捡便宜 , 驾驶员李某花800元买来一辆号牌缺失的面包车 , 不仅如此 , 他还将自己另一辆面包车的号牌套用在该面包车上 , 他认为自己套用自己的车牌不会被举报 , 结果仅两个星期 , 就被民警查获而受到处罚 , 让他后悔莫及 。
套用车牌被民警拦截 , 车主想弃车逃离
「李某」男子开车套自己的车牌,结果把自己套住了!
本文插图

4月下旬 , 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 一辆车牌号为渝D68***的面包车涉嫌套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 , 民警经调取该车行车轨迹发现 , 该车经常在渝北区空港至两路附近行驶 。 于是 , 民警在其必经之路的双凤桥立交附近布控 , 对该车检查 。
当日上午10点半 , 这辆面包车行驶至双凤桥立交加油站外面的匝道时 , 民警将其拦截 。 当时 , 面包车驾驶员一脸茫然 , 不知道民警为何突然将他拦截 , 民警告知他涉嫌套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 , 他故作吃惊后 , 打开车门想弃车逃离 , 最终被民警控制 。
「李某」男子开车套自己的车牌,结果把自己套住了!
本文插图

经查 , 这名面包车驾驶员姓李 , 今年50岁 , 持有A1驾照 , 家住渝北两路汉渝路附近 。 民警在李某车上找出了另外一张车牌号为渝AX8***的机动车号牌 。 经系统核实 , 该渝AX8***的车牌是李某所驾驶的这辆面包车本来应该悬挂的车牌 , 而且李某这辆车马上就要达到强制报废的标准了 。
于是 , 民警依法将其所驾驶的面包车拖移扣留 , 并将李某带回大队队部进行调查处理 。
捡便宜 , 800元买回一辆面包车代步
最终 , 李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 他称 , 他所套用的机动车号牌是他自己另一辆面包车的 , 而那辆面包车一直由他儿子在湖南省使用 。 去年 , 李某在空港某公司应聘了一大巴车司机的工作 , 每日负责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 , 可公司车辆管理严格 , 他不能将大巴车开回家 , 为了上下班方便 , 他花800元买了朋友一辆即将报废的面包车 。
接车时 , 该车的原车主明确告诉李某 , 这辆车之所以只卖800元 , 是因为该车只有一张车牌 , 另外一张车牌已经丢失 , 需要李某自己去补办一张 , 并且该车还有几条违章未处理 。 李某心想800元买一辆面包车 , 太划算了 , 买一辆电动摩托车都要2000元左右 , 先把这个“便宜”捡到手再说 , 车牌问题他再想办法 。 于是 , 李某接过车钥匙就驾车回家了 。
回到家 , 李某嫌补办车牌十分麻烦 , 还要处理违章 , 他突然想到自己正有一辆同款面包车由儿子在湖南省境内使用 , 于是他拿着在湖南行驶的那辆面包车的所有资料 , 以号牌遗失为由 , 去车管所补办了一副车牌后 , 将补来的车牌悬挂在了这辆才买来的面包车车上 。
自己套用自己的车牌 , 两星期就被民警查获
李某想到这下车牌有了 , 而且是自己套用自己的车牌 , 也不怕被人举报 。 于是 , 第二天他就驾车上路了 。 可让李某意外的是 , 才过两个星期 , 自己的违法行为就被民警查获 。
李某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和驾驶机动车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 民警依法对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 , 罚款5000元 , 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 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款 , 民警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给予记3分 , 罚款100元的处罚 。 李某总共被处以记15分 , 罚款51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 由于驾照被打爆(记满分) , 不能驾车 , 李某的工作也除脱了 。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 , 驾车出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 切不可“耍小聪明” , 否则弄巧成拙 , 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 同时 , 在买卖二手车辆时 , 一定要过户 , 否则车辆出现问题或被不法分子利用作为作案工具 , 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推荐阅读